索 引 号:000014349/2021-427359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年11月02日 |
标 题: 贺政规〔2021〕8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贺州市香芋全产业链和万亩设施蔬菜发展扶持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 | |
发文字号:贺政规〔2021〕8号 |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8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贺州市香芋全产业链和万亩设施蔬菜发展扶持政策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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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州市香芋全产业链和
万亩设施蔬菜发展扶持政策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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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及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香芋产业集聚区和万亩设施蔬菜标准化基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根据《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21〕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财规〔2021〕3号)、《自治区扶贫办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体球网,足球比分网明确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开办发〔20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体球网,足球比分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巩固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地位,坚持以工业化理念、产业化思维,前端抓好技术支撑、中间抓好组织生产、后端抓好市场营销,推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全力打造香芋全产业链和万亩设施蔬菜标准化基地,为贺州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新的产业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谋划。聚焦贺州香芋产业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品牌、消费、服务等全产业链发展的关键环节,及万亩设施蔬菜基地“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机能进、物能运、土肥沃、产出高”的标准化建设,统一规划、分类指导、科学布局,推动全市香芋全产业链和万亩设施蔬菜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民持续增收。
支持关键环节。支持建设贺州香芋全产业链和万亩设施蔬菜标准化基地,重点扶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生产技术培训、产品贮藏加工、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环节。
资金统筹使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和吸引社会及工商资本投入,集中扶持建设一批能够推动贺州香芋全产业链和万亩设施蔬菜发展的重点项目,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
(三)目标任务
以强有力的政策扶持,推动《贺州市香芋全产业链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贺州市万亩设施蔬菜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落地实施。力争到2023年,全市香芋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鲜芋产量达50万吨以上,综合产值达50多亿元;打造5个以上万亩设施蔬菜基地,全市蔬菜产量达到270万吨以上,产值达到70多亿元。“贺州香芋”“贺州蔬菜”品牌在区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竞争力、影响力。?
二、资金来源
由县(区)从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等统筹安排。
三、扶持对象及限额
(一)脱贫户。对自主发展或实质性参与优势特色产业且达到规定标准的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下同)进行产业以奖代补,各县(区)已将所发展品种列入产业奖补目录的,要按照(桂开办发〔2021〕9号)规定进行奖补,每户每年产业项目奖补资金按各县(区)制定的产业奖补方案执行。
(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过渡期内,原则上按深度脱贫村累计不高于500万元/村、其他脱贫村累计不高于200万元/村的标准对能带动脱贫户发展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产业项目给予支持。各县(区)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到县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包括村级集体经济产业项目),每个非贫困村累计不高于50万元。
(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扶贫车间等经营主体与脱贫户、脱贫村签订订单合同、产品包销合同、基地务工协议、入股分红协议等带动脱贫群众增收。支持经营主体建设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培育或采用优良品种、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实施乡村旅游项目、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延伸产业链条、实施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发展等,单个项目补助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50%。
四、扶持方式及标准
(一)扶持方式。对于脱贫户当年发展的产业,一次性给予奖补。对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年度建设项目,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给予扶持。
(二)扶持政策指导意见。详见附件1、2。
五、实施程序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制定项目实施程序,依法依规把好项目申请、验收、公告公示、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确保用于贺州香芋全产业链和万亩设施蔬菜发展的资金既安全又高效。
六、工作要求
(一)细化政策方案。各县(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出台细化的扶持政策方案,抓住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加大产业发展投入的政策机遇,加强贺州香芋全产业链和万亩设施蔬菜项目谋划,确保项目早实施、早见效,带动农户持续增收。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多种类型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贺州香芋全产业链和万亩设施蔬菜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加强资金保障。市级财政每年预算2000万元资金用于贺州香芋全产业链和万亩设施蔬菜发展,资金使用办法另行制定。各县(区)要充分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以及社会帮扶资金等,在落实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发展的占比达到50%的基础上,原则上要将投入产业发展资金的20%—40%用于贺州香芋全产业链和万亩设施蔬菜发展(昭平县除外)。
(四)建立完善项目库。各县(区)乡村振兴部门要建立完善香芋全产业链、万亩设施蔬菜项目,及时列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从项目库中选择,且符合有关文件要求。
(五)开展风险评估。各县(区)在安排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合作经营类项目前,应当充分反映群众意愿,并开展产业类项目带动主体风险评估(生产、经营盈利、带贫能力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重点领域)工作。
(六)强化监督指导。扶持对象对申报材料、实施项目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奖补资格、追回财政资金。各级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国家资金损失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七)强化督查考核。把推动贺州香芋全产业链和万亩设施蔬菜发展作为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全市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重点考核政策落实、措施落实、工作落实等情况。同时,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制度,对扶持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科学评价验收,并采取相应的奖惩办法。
本指导意见有效期暂定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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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贺州市香芋全产业链发展扶持政策指导意见
??????2.贺州市万亩设施蔬菜发展扶持政策指导意见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1年11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