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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水利局机构职能

2021-05-24 09:08     来源:贺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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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贺州市水利局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11号

联系电话:0774-5123591

电子邮箱:hzssdj@163.com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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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张达河,男,瑶族,1970年4月生,籍贯广西钟山,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职务:贺州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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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参与编制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水利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自治区及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水利资金使用和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跨县区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实施和指导水利行政规费征收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水源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全市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指导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较大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调处县(区)间的水事纠纷。实施水利行政许可。

(七)按照管理权限审核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核小型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八)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市江河、水库、滩涂、河堤的治理和综合开发。指导全市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病险水库、水闸、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参与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和保护,拟订全市水能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等专项规划。指导全市水电开发建设和改造等建设管理工作;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全市水电开发建设和改造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审批,施工许可证核发及验收。

(十二)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三)指导全市农村水电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组织拟订农村水电政策和发展规划。指导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及绿色水电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电扶贫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工作。

(十四)承担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承担贺州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对全市河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贺州市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贺州市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库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防洪保护区管理工作。协调全市水文工作,配合水文部门做好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十六)负责水利科技项目的申报和水利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指导全市水利系统业务教育培训。

(十七)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贺州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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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5123591

负责人:曾昭富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局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承担绩效考评、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人事科

联系电话:0774-5136935

负责人:廖海峰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出国(境)管理和党员干部培训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科

联系电话:0774-5136989

负责人:吴润贤

负责市级水利部门预决算编制和预算的执行,提出水利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建议;承担市级水利资金、水利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和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等制度和办法。

(四)水政水资源科(河长制工作科)

水政水资源科联系电话:0774-5136903

水政水资源科负责人:谭永海

河长制工作科联系电话:0774-5130220

河长制工作科负责人:何文玲

承担全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编制水资源专项保护规划。指导全市水利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指导水资源调度、实施及管理工作。指导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区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具体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负责组织编制市河长制工作方案、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及考核工作,监督指导县(区)河长制工作;起草管理制度,提出全市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意见建议;负责市河长制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调度和督办,督促落实市河长会议决定事项;承办市河长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774-5133599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陈坚

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5137329

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董庆怡

负责市本级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解释、备案和清理工作,组织或参与水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研究起草和协调工作;指导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指导查处重大涉水违法案件,调处县(区)间的水事纠纷;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和普法宣传工作;承办水利行政诉讼、水利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普法教育和水利行政规费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级的行政审批、审核事项;负责局驻市政务中心窗口工作。

(六)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科

联系电话:0774-5136939

负责人:莫维民

依法对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水利单位依照其职责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协调全市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及水电站质量监督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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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机构

(一)贺州市水电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4-5136962

负责人:农华智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11号

电子邮箱:hzsdgz@163.com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电力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负责拟定贺州市电力行政管理的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电力行政和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市电力发展规划、水能开发利用规划、电网建设规划、农村电气化规划、小水电代燃料规划等专项规划;负责地方电力农村水电建设与生产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市级水电、电力、电网建设项目设计的审查审批、建设施工许可、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负责对电力生产经营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农村电气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供电营业区的规划和管理,协调发供电生产和电力调度、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利行业农电体制改革、农村水电电网建设改造和同网同价工作,提出制订全市的电价政策意见等工作;负责全市电力统计工作;指导农村水电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培训,对农村水电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接待、办理、答复以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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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贺州市水利建设与质量监督站

联系电话:0774-5136930

负责人:叶竹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11号

电子邮箱:hzssjz@163.com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水利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负责贺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规划、计划和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和水利综合发展规划、各项专业专项规划;负责年度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水利资金部门预算的计划编制、申报等工作,负责上级和市本级水利投资计划下达;按分级管理原则,组织开展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等前期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负责水利工程合同争议调解等工作;负责水利基建项目、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等审查审批。

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开展纳入市级管理的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工、进度、质量、安全等监督检查活动和工程验收工作;推广和交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经验。

依法对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水利有关部门和单位依照其职责分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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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贺州市水土保持站(水土保持监测分站)

联系电话:0774-5136906

负责人:彭庶弘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11号

电子邮箱:hzssbz@126.com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贺州市水土保持站:

水土保持监测分站:负责本市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及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本市各类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数据处理与综合分析;承担市本级水土保持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重点预防保护区的调查评价和工程规划设计;承担本市水土保持宣传、咨询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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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贺州市农田水利站

联系电话:0774-5128069

负责人:陈 蕾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11号

电子邮箱:hzsnsz@163.com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农田水利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负责全市农田水利建设及统计工作;指导水利灌区、农田灌溉节水排水、农村雨水集蓄利用、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并提供技术服务;按分级管理原则,负责全市农田水利和农村人饮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审查审批、计划申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项目验收及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等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冬修日常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三农”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接待、办理、答复以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负责全市水稻等农作物灌溉节水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含机电排灌设施)灌溉建设,开展节水灌溉、推广科学灌溉,对水利灌溉管理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全市灌溉试验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


(五)贺州市水利工程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4-5136910

负责人:李森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11号

电子邮箱:hzsggz@163.com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程。负责全市河道、水库、湖泊等水域、岸线、河口、滩涂以及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对江河和水利工程防洪安全进行行业管理,开展河道、水库工程安全度汛监督检查;负责全市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的专项发展和建设规划、行政审批、水库登记、建设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全市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的建设管理并提供技术服务,组织大中型水库工程的水工、水文资料整编工作,指导水库工程管理单位的综合经营;负责全市重点市县防洪工程规划设计和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和水利工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和参与指导、督促全市国营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归口管理水库渔业和水利旅游;做好水库、水闸、堤防方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并组织或监督实施;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接待、办理、答复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六)贺州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联系电话:0774-5129093

负责人:陈家阜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11号

电子邮箱:hzsljfyzx@163.com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协助编制全市洪水防护规划、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助编制全市干旱防治规划、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库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收集和报送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安全度汛、水库水电站防洪调度、防洪抢险专业技术支撑相关信息。协助全市水文工作,配合水文部门做好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配合防洪保护区管理工作。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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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贺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联系电话:0774-5135099

负责人:常海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11号

电子邮箱:hzsszjczd@163.com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指导和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市区范围内有关河道、供水、排水、节水方面的水事违法案件和全市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组织协调市县、部门之间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及防汛抗旱、水监测等有关设施,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水事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制止水事违法行为;对辖区水事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配合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按市人民政府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组织实施清除全市主要江河非法设置的行洪障碍物,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河道采砂行为;负责全市水政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执法资格年审工作,对水政监察队伍和水政监察员进行考核和奖惩;依法对各县区和市直单位水行政性规费征收及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我局水资源费收取工作。

负责全市水利行业法制工作;提出全区水利政策研究和立法项目建议,开展调研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解释、备案和清理工作;参与与水有关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和协调工作;负责市本级水利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普法教育和水行政规费征收工作;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县(区)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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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贺州市堤防工程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4-5136988

负责人:邓永东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11号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参与研究贺州市城区防洪排涝总体规划,提出堤防工程建设意见建议;负责城区堤防工程建设的指导、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堤防工程建后的运行、管理、维护、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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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贺州市水利科技教育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4-5136935

负责人:廖海峰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11号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制定本地区水利水电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积极推广和应用新的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组织有关科、技人员进行多学科联合攻关,解决水利水电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实际问题。积极做好科技成果申报、鉴定、评审和成果的推广应用。做好整体性人才开发培养计划,进行全员业务培训,使职工队伍素质得到提高。做到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年度职称评聘、考核和推荐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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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水利电力设计院

联系电话:0774-3130126

负责人:熊良兵

办公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125号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承担水利、水电、城市防洪、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域治理、输变电、工民建、市政、供水、公路、桥梁等工程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工程总承包及相关项目的试验和科学研究工作;为防洪抗旱等水利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助院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对各部门进行综合协调,对上级决策部署、设计院的重要决议和工作部署进行督办;负责文件的起草、传阅、印发、归档工作;承担资质、人事劳资、宣传培训、接待、车辆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市场财务部

负责组织项目合同谈判、合同评审,负责签订或修订合同及合同管理工作,组织有关设计项目的投标活动;负责总体生产计划的编制及各项目生产计划的下达;负责组织项目的勘察设计费催收、结算;负责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

(三)后勤保障部

负责本院计算机网络和应用软件的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文印、设计图纸出版、递送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四)档案室

负责法律法规标准的查询、发布工作;负责勘测设计文件、资料档案的归档、贮存和保护工作;负责技术书籍的采购、保管和管理等工作。

(五)总工室

负责各项技术指导和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制定贯彻各项技术措施,解决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参加设计总策划和设计评审活动,对重大设计项目进行审定;负责组织技术标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勘察设计项目的评优报优活动等工作。

(六)技术中心

负责组织体系文件的编写、修订、管理工作;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进行管理,对体系文件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全院各部门实施内部审核,对全院勘察设计项目进行质量评定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对外水利勘察设计项目技术审查活动;配合上级部门质量检查,组织院内各部门资料上报等工作。

(七)综合设计所

主要承担市政、公路、桥梁、工民建、水生态治理等工程的咨询和设计。

(八)设计一所

主要负责承担城市防洪排涝、城市水系、引调水、河湖连通、河道整治、流域治理等工程的咨询和设计。

(九)设计二所

主要负责水库枢纽、灌溉排涝、电站、电灌站、农田水利、送变电工程、水源工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等工程的咨询和设计。

(十)设计三所

主要负责水源保护工程、水土保持、水生态治理、水资源论证等工程的咨询和设计。

(十一)勘察分院

承担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岩土工程及交通、市政工程等综合勘察业务;进行地球物理勘探、岩土与水化分析试验、钻探,为各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承担测量、测绘等业务工作。

(十二)工程部

负责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协调和管理,确保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党建工作部

协助院党支部开展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党组织建设工作和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建设和监督;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效能监察,参与建设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等工作的监察;负责指导工会、基层群团组织开展活动;协助做好信访、综合治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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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贺州市龟石水利工程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4-8989068

负责人:许景铖

办公地址:广西钟山县龟石中路48号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责龟石水库、大坝、龟石灌区总干渠及东干渠39.7公里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防洪抗旱、农业灌溉、城乡供水、水源保护和生态修复。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行政、党务、纪律、督查日常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会务及协调、督办工作,做好决策参谋;负责文电的接收、登记、保密、传递、保管、督办和归档工作;负责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负责人员录用、调配、任免、考核、奖惩、职称申报、聘任等人事管理和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及劳动工资工作;负责职工学历教育、专业技术培训等各类培训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年度工资、干部的统计年报工作;协助工会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安全技术管理科

负责大坝枢纽工程的管理;负责水工建筑物的观测维护;负责水库水文监测及水质观察、数据整理和收录;负责项目规划编制,具体执行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抓好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编制审核技术管理规程和技术措施;负责水利工程信息化系统管理和维护;按档案管理要求对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负责工程统计工作?收集整理上报各种有关报表;负责水利工程机电设备维护工作;负责单位公共水电设施维修工。负责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四)财供科

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物资及固定资产的报批、折旧、转让、报废的审核和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资金组织、管理和经济业务的核算、会计报表的编制以及税款和其他应由财务上缴款项的缴纳;负责各业务部门发票的管理;负责单位的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财务依据和可行性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清欠处遗工作。

(五)龟石水库综合巡查大队

负责对水库库区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及陆城范围的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3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和报告巡查范围内发生的各种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并做好拍照、摄像等取证工作,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负责水面的垃圾清洁工作;;负责水库巡查设各级船坞管理;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六)灌区管理站

按照龟石灌区工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供水计划,保障农业灌溉用水与城镇用水的供应;对龟石灌区的供用水进行科学调度,负责对所管辖渠道巡视、维护及维修;负责灌·区防汛抗旱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防汛预案和抗旱救灾预案;负责灌溉水质和城镇供水调度及水质情况巡视工作;负责渠道和附属建筑物观测数据的整理和收录;协助灌区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工作。

(七)防汛抗旱办公室

组织学习宣传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防洪抗旱知识;负责组织编写年度防汛预案,及水库年度调度计划;严格执行防汛领导小组的调度指令;掌握库区内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协助做好险情灾情的处置工作;组织汛前、汛中、汛末各类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物资、器材、经费计划的编制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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