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促进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2020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有意参加申报的企业即日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scjdglj.gxzf.gov.cn)——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守重申报查看申报条件及程序,在网上完成信息填报后,下载打印申报表并准备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辖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呈报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报至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申报系统2021年4月2日起开放,2021年6月30日24:00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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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774-5136479
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774-8838516
钟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74-8981656
富川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74-7891370
昭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74-6687315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774-5137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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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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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的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3年;
2.完成2019、2020年度年报;
3.企业和品牌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
4.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5.合同制度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履约状况良好;
6.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
7.社会信誉好;
8.自愿通过广西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向社会公示以上信息。
(二)有以下行为的不得申报
1.使用自定合同格式文本时,存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
2.在申报年度内有行政处罚记录;
3.在申报年度内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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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的材料
1.加盖公章的2020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表》;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4.其它证明材料(如:加盖公章的许可证复印件、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公益捐赠票据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二)材料要求
1.提交的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存档,一份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纸质材料按“(一)提交的材料”所列顺序装订,“4.其他证明材料”的顺序应与《广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表》中填报的信息资料顺序一致;
3.不接受手写的《广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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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的管理
(一)申请撤回公示
公示企业可以自愿申请撤回公示。申请撤回公示的,应向企业住所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交回公示证书。公示机关应在收到企业撤回公示申请书后及时撤回该企业的公示。
(二)监督管理
社会公众认为已公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存在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情形的,可以向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三)撤销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实行动态管理。公示企业在公示期内,破产、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存在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情形的,各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按流程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予以撤销公示。对被撤销公示的企业收回公示证书或在公示平台公告证书作废。
被撤销公示的企业,自市场监管部门撤销该企业公示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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