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职业学院:
经研究决定:
李高岩同志任贺州职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贺州高级技工学校校长(兼)、桂东机电工程学校校长(兼),桂东卫生学校校长(兼),贺州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校长(兼)、梧州林业学校校长(兼);
免去施国生同志的贺州职业学院院长、贺州高级技工学校校长(兼)、桂东机电工程学校校长(兼),桂东卫生学校校长(兼),贺州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校长(兼)、梧州林业学校校长(兼)职务,保留正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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