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和贺州市中心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管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局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落实人员具体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贺州市水文水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 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信息统计、保密审查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循、有序高效。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我局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各类信息,以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公开信息。同时,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程序及联系方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依规公开,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我局在完善政务公开栏等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常见形式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政府网站等主动公开渠道的建设,落实了专人负责本局政府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和信息平台的运行维护等工作,确保本局的信息平台正常运行。
二、围绕国家、自治区以及贺州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积极围绕国家、自治区以及贺州市中心工作,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做好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汛期期间,我局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水情变化情况,及时发布各类测报、预警信息,并上传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时通过短信方式将雨水情情况和水情预报信息等向市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为全市防汛工作提供了优质、可靠的水文信息服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现有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信息平台、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各种途径主动公开信息42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条;通过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门户网站平台发布信息37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要求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问场所报送政府信息,积极通过政府信息平台、政府网站等载体主动公开信息,供群众查阅。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总结工作,及时向“一中心两馆”上报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我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的更新、完善工作,落实了人员负责本局政府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和平台的运行维护等工作,确保本局的信息平台及时更新,提高信息的时效性。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接待场所设在局办公室,完善、维护和运行正常。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对拟发信息进行保密安全审核,确认所提交内容为可公开内容后,再对信息进行公开,形成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
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由于我局人员较少,水文中心工作任务繁重,只能安排人员兼职开展此项工作,人员力量偏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进一步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工作,规范、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提高公开信息的主动性。三是继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数量和质量。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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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州市水文水资源局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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