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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水利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2-27 16:35     来源:贺州市水利局     作者:贺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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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和《贺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贺政办发〔2009200号)要求,特编制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事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事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事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http://202.103.223.248:8080/html/63/index.html)和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贺州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11号;邮编:542899;电话:0774-5123591;电子邮箱:hzssdj@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包括的内容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市水利局党组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充实了市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职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登录工作,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确保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发布,建立健全了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3.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在编制《指南》和《目录》期间,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把质量关,一一逐项审核《指南》和《目录》内容,尤其是在涉密方面,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逐条进行了审核把关,未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市水利局信息公开(办事公开)载体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档案馆、图书馆、信息公开服务中心等,全年运行情况正常。 

(二)围绕国家、自治区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三个加快”,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紧密结合,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监督检查,有力推动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水利局并未涉及重点领域相关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事信息)的情况。

1.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6年全年未有需澄清的虚假、不完整信息。

2.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事信息)的情况:2016年市水利局未发布政府公报;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3条。

3.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办事信息)情况: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更新的内容及时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平台发布;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了窗口,主动公开、完善各类申办业务的法律依据、办理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投诉渠道等,并配设人员受理各类申办业务咨询。

4、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2016年,我局明确落实责任,由专人负责对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栏目内容的更新工作,要做到信息真实、及时,真正做到为大众所用。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事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事信息)的情况。

1.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6年市水利局全年无信息公开申请。

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事信息)备案情况:2016年市水利局全年无信息公开申请。

3.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市水利局政府信息查询接待场所设在局办公室,全年工作运行情况正常。

(五)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市水利局全年无信息公开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市水利局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的搜集和录入总量还有待进一步增加;二是某些信息公开类别的内容还存在薄弱环节;三是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还需要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今后工作中按照市政府要求,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强化措施,提高认识,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和内容,二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水利局2016年度无其他要报告的事项。

 

 

贺州市水利局

   201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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