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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2-19 15:41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作者: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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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和《贺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贺政办发〔2009200号)要求,特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15年我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委主任担任,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委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我委先后制定了一些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一是建立了信息公开栏目维护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保密审查,签字确认后才能在有关媒体上对外公开。三是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和我委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所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内容、数据均准确无误,未出现因政务信息未公开或者公开不当而被群众投诉的事情。

3、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5年我委按照要求编制、更新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并按时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门户网站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www.hzfgw.gov.cn)上公开发布。

4、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有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委门户网站、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贺州市子站、宣传栏、板报、提供新闻材料等。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委门户网站每天有大量信息更新;宣传栏、板报等其他载体根据我委工作重点开展实际情况不定期出版。为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发展新形势,2015年,我委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深化应用、管理培训。通过加强对主要载体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更加丰富、通畅,对促进我委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各部门围绕国家、自治区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我委注重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布置相关工作并督促落实到位。我委分管领导专门召集各科室负责人召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协调会,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分工,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的落实。我委积极推进了部门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价格和收费、公共企事业单位等方面信息在委门户网站和统一平台上进行了对外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事信息)的情况。

1、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委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和项目认真审查,对一些不符合新规定的内容和项目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发现涉及委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后,将按有关规定,通过互联网、电视、报刊、手机短信、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和渠道,及时发布准确完整的政务信息。本年度未出现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事信息)的情况;

采用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发展改革工作的政府信息。在委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59条,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366条。重点公开了本委2014年度财政决算和2015年度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了有关项目审批、项目建设的信息及各种已经发布的经济规划等信息。在今年331日前公布本委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调整和更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主动向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交送政府信息公开资料。

3、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办事信息)情况;

2015年,我委严格按照市政务中心要求,及时将本委办事指南、各项制度等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市政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

4、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2015年我委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务信息459条,涉及我委工作动态、行政审批、经济管理、政策文件、法制法规、党建专栏等政务信息。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366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事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事信息)的情况。

1、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我委由专人负责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做到条条有记录,件件有答复,并及时公开受理结果。2015年,本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受理事项。

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事信息)备案情况;

本年度我委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备案事项。

3、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一是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中心统一受理,阳光操作;二是将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在委门户网站上公开,严格实行公开”;三是定期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结果在委门户网站上公开;四是按时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报送我委政务服务有关信息。我委高度重视配备维护政务服务窗口,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脑等办公设备做到优先配备,发现问题及时检修,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五)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委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委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七)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由于发展改革工作繁忙,人手少,任务重,出差多,有时造成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委将紧紧围绕2016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发展改革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落实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发挥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广阔载体平台作用,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委内宣传力度,促使机关干部职工更深入了解市委、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要求,给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球网,足球比分网理解和支持。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年,我委继续扎实认真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议政府信息公开管理部门多到各部门指导工作,加强沟通与交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工作。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http://202.103.223.248:8080/html/63/index.html)和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贺州市江北中路221号;邮编:542800;电话:0774-5135920;电子邮箱:hzfgw@126.com)。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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