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球网,足球比分网

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微信
|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4年

贺州市水利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2-27 15:44     来源:贺州市水利局     作者:贺州市水利局
分享 微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和《贺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贺政办发〔2009〕200号)要求,特编制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http://202.103.223.248:8080/html/63/index.html)和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贺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11号;邮编:542899;电话:0774-5123591;电子邮箱:hzssdj@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4年,我局根据《条例》的要求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明确由办公室牵头负责综合协调,各科站室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协调管理、职能科站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专门信息录入人员负责按时录入政府公开信息,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条例》和自治区、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已制定有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发布协调制度》、《公开备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咨询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机房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和《计算机数据备份管理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有据可依。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及时更新《贺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贺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录入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继续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以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局办公大楼政务公开宣传栏(牌)为主渠道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在广西水利信息网、市政府信息简报、贺州电视台、贺州日报、贺州电台、短信平台上发布本部门重大会议情况、部门工作动态信息等各类信息的力度。

二、围绕国家、自治区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局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水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水行政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主要环节的公开,以公开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公开重新梳理后的保留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及流程图,做出公开承诺服务,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进水行政权力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我局按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和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并在公开政府信息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保证了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及时、完整和准确,全年未出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各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我局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录入各类信息97条,此外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积极作用,借助广西电视台、贺州电视台、贺州电台播出贺州水利水电工作新闻40多条,在《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利网、广西水利信息网、《贺州日报》、贺州新闻网、市委、市政府《信息简报》等媒体发表文章130多篇。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自治区、市政府有关要求,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向“一中心两馆”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份(含电子文档、纸介质)。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明确各科室站(队)责任分工和信息报送方式,并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整理、上传以及平台的运维工作,有效确保了政府网站内容得到及时更新。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我局申请获取。2014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相关申请。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同时,我局严格执行政务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对于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严禁信息泄露、披露。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报告,故未发生相关收取及减免费用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网上信息检索和互动功能上有待完善,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与基层水电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整合有待加强等。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局将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水利信息公开,重点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水利信息。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新闻宣传,提高公众对水利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三是加大信息公开监督。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并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和机关效能建设,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强化信息公开保障。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健全监督、检查、考核手段,完善信息公开评估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

 

                           

 

                                                      贺州市水利局

                                  2015年3月3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