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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2-19 16:40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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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和《贺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贺政办发〔2009〕200号)要求,特编制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http://202.103.223.248:8080/html/63/index.html)和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贺州市建设东路3号;邮编:542899;电话:0774-5283990;电子邮箱:hz-bg@ gxfda.gov.cn)。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领导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了并及时调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我局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及信息公开全面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发布工作。真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局制定了《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程序和责任追究。以制度细化工作标准,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持续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3年,我局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准确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修订和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我局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投入,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办公电脑并配备专用笔记本电脑,配备了打印机、传真机和速印机,以满足办公需要,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自动化的正常运行;加强对贺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后台服务器的更新、维护,及时处理各类涉及域名使用问题。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确保让权力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运行,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我局围绕国家、自治区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一是推进办事公开。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服务流程、监督举报事项等,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的服务。二是创新行政审批机制,将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权、审核权、审批权、制证权、协调处置权、行政审批应诉代理权、办理结果送达权部分授权我局政务服务窗口负责,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的效率,同时实施行政审批职权、事项和人员“三集中”,也极大方便了群众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查询,提升了行政审批的透明度,进一步促进了行政审批信息的公开和运用。三是推进扁平化办理项目的建设,建立窗口审批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我局从资料采集到信息公开,做到专人负责,分管领导审阅、签批,确保信息数据准确详实。2013年,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接到任何的举报意见或建议,没有出现信息虚假、不完整现象。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局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发布政府信息135条,通过各报刊发布信息46篇。其中,《贺州日报》44篇,《中国食品报》2篇。未召开新闻发布会。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向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及查阅场所提供文件材料14份。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截至2013年底,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362条,其中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88条,在市局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17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3新增的公开政府信息13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概况类信息3条,占2.22%;公告公示栏发布了各类公告28条,占20.74%;工作动态信息62条,占45.93%;行政审批类信息36条,占26.67%;其他类信息6条,占4.44%。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出现不答复、不备案现象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2013年,我局指定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药监管局窗口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固定接待场所,并明确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提供服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没有发生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的一些问题,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公开力度、人员培训等方面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各项工作措施全面落实。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保障办事群众对相关政策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制定更加合理的工作规程,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三)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运用好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有效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利用率,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四)继续加强监督检查。通过日常检查和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服务社会,服务群众。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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