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球网,足球比分网

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微信
|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0年

贺州市水利电力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9-10 10:22     来源:市水利局
分享 微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公开程序,突出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强化了行政监督,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效率,推动了水利事业全面发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我局把建立健全公开机制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以机制强化教育,以机制明确责任,以机制促进督查,做到持续公开、长效公开。主要做法有: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科站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切实抓好工作部署,明确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 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我局建立健全了《贺州市水利电力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贺州市水利电力局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局机关及各科站办建立落实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坚持挂牌上岗,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着力解决如何公开、公开什么的问题,坚持依法公开、依规公开,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水平。

(三) 讲究形式,注重实效。我局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由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转变,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我局根据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所有的内容。我局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本局工作职能、科室职责,局领导成员其工作分工;局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及电子信箱;本局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政策法规依据,相关事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本局各项服务承诺事项和工作制度;部门动态等。

(四) 拓展平台,接受监督。我局充分利用公开主阵地及电子政务平台实施政务公开。一是着重抓好政务服务中心水电局窗口的管理,规范窗口办事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把我局的22项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在窗口,为客户提供更方便的服务。二是运用电子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公开政务信息,我局建立了部门政务公开网站,在单位明显位置设置了政务公开栏,把行政机关的行政主体基本情况、行政决策的过程和行政处理的结果等事项以及事业单位办理事项的项目、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期限、监督方式等都公开于部门的网站或政务公开栏上,为公众提供透明、公正和便捷服务。同时,我局编印了《贺州市水电工作简报》,将全市水电系统重点工作编入简报,发往市四家班子领导、分管副秘书长、相关部门、市直水电各单位及县(区、管理区)水电局,提高水电工作的知晓率。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中心水电局窗口、市委、市政府《信息简报》、广西水利信息网、《贺州市水电工作简报》等渠道主动公开本局的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中国贺州”门户网“政务信息公开” 专栏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4条信息。分别是:贺州市水利电力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贺州市水利电力局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能、贺州市水利电力局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和贺州市水利电力局简介。在市委、市政府《信息简报》上,2010年,我局报送信息103篇,是2009年的11倍多,采用信息56篇。在《贺州市水电工作简报》上,2010年,我局编印《贺州市水电工作简报》4期,将简报发往市四家班子领导、分管副秘书长、相关部门、市直水电各单位及县(区、管理区)水电局,提高水电工作的知晓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0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会议精神,按照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充实政府信息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努力提高水电系统内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自治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今年水电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二) 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多种手段,从静态的公开转向动态的公开,从办事结果的公开转向办事过程的公开,不断提高水电系统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三) 深化和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除了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的事项及时公开外,要注重水电重大项目建设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具体,更加贴近群众的需求。

?(四) 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做好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工作,发挥监察、督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摸索政务公开新路子,形成有效的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水平。结合水电行业实际,不断完善和延伸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水电队伍的形象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树立水电良好形象。

?

一一年三月二十五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