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办事指南
贺州市应急管理局
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000125039000 |
行使层级:市级 | 是否本级行使: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贺州市应急管理局 |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
实施编码:11451100765840845C3000125039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无 | |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权限划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下放实施的通知》(桂安监管法规〔2018〕4号):设区市安监局负责自治区、市本级人民政府和市辖城区(开发区)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
行使内容:依法依规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进行审查。 | |
前置审批事项名称:无 | |
前置审批实施主体:无 | |
是否容缺受理:是 | |
容缺时限:15 | 容缺补正方式:邮政寄递 |
办件类型: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33 工作日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发证机关现场核查以及申请人整改现场核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和修改有关申请文件、资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 |
承诺办结时限:15 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发证机关现场核查以及申请人整改现场核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和修改有关申请文件、资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 |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否 | |
移动端办理地址:无 |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是 |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http://zwfw.gxzf.gov.cn/gxzwfw/member/login/tologin.do?gotourl=http%3A//zwfw.gxzf.gov.cn/gxzxsb/Apply/tostep1.do?sxbm=11451100765840845C3000125015000 | |
是否收费:否 | |
到办事现场次数:1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检验材料的真实性 | |
咨询方式:现场咨询:贺州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8号应急管理局窗口;网络咨询:http://wsbs.gxzf.gov.cn | |
其他咨询方式:0774-5136811 | |
监督投诉方式:贺州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0774-5136873 | |
其他监督投诉方式:0774-5120857 | |
办理公示:网上公示 | 年检或年审:不年检或年审 |
公示地址:http://zwfw.gxzf.gov.cn | |
办理进度查询途径: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现场查询 | |
查询地址:贺州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8号应急局窗口;0774—5136811;http://wsbs.gxzf.gov.cn | |
行政诉讼: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
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
受理条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令公布,2013年国务院第645号令修订)第十二条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公布,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第79号令修正)第十三条规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二)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以及当地政府区域规划; (三)建设项目与周边场所、设施的距离或者拟建场址自然条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 (四)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等相关标准;涉及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的,是否符合《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等相关标准; (五)主要技术、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 (六)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的; (七)依托原有生产、储存条件的,其依托条件安全可靠; (八)安全设施设计提出的对策与建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 (九)建设项目未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重新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
审查方式及标准: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表)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核;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 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正面印制; 4. 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审查标准 1.证明文件等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 2. 复印材料应清晰可辨认; 3. 证明材料相关内容与申请书(表)保持一致。 二、审查方式:实地核查。标准如下: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公布,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第79号令修正)第十二条第二款: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文件、资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 |
计划生效日期:无 | 计划取消日期:无 |
窗口名称:三楼C区8号应急管理局窗口;
窗口电话:0774-5136811;
办理地点: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1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8号应急管理局窗口;
办理时间:办理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6:30。;
交通指引:1.可乘5路、10路公交车至文化中心站,向东南方向出发直行约200米后右转,直行50米,右转进入太兴街直行约200米可到达;
2.乘4路、11路至市教育局站,向东北出发直行89米右转,50米后进入太兴街直行约800米可到达。;
地图定位链接:http://j.map.baidu.com/77/cGK。。
设定依据1
法律法规名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依据文号:国务院令第591号 2011年修订
条款号:第六条第一款
颁布机关:
实施日期:
设定依据属性:无
条款内容: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 通办范围:全市 |
是否有数量限制:否 |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
数量限制说明:无 | |
是否证照分离:否 | 是否证照联办:否 |
改革方式:无 | |
审批结果类型: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审查意见书 |
四办:网上办,一次办 | |
是否智能审批:否 | 是否代办、帮办: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否 |
送达付费方式:无 | |
涉密或敏感:否 | |
是否网办:是 | 网上办理深度:互联网咨询,互联网受理,其他 |
网办地址:http://zwfw.gxzf.gov.cn/gxzwfw/member/login/tologin.do?gotourl=http%3A//zwfw.gxzf.gov.cn/gxzxsb/Apply/tostep1.do?sxbm=11451100765840845C3000125015000 | |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无 | |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安全生产 | |
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无 | |
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无 | |
是否涉及中介事项:是 | 是否有联办机构:否 |
乡镇街道名称:无 | 乡镇街道代码:无 |
村居社区名称:无 | 村居社区代码:无 |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内容 | 来源渠道 | 材料必要性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1 |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及文件资料 |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类型:原件 原件份数:1 复印件份数:0 | 申请人自备 来源说明: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 |
2 |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文件 |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类型:复印件 原件份数:0 复印件份数:1 | 申请人自备 来源说明: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项 |
3 |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类型:原件 原件份数:1 复印件份数:0 | 申请人自备 来源说明: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项 |
4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类型:复印件 原件份数:0 复印件份数:1 | 申请人自备 来源说明: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项 |
环节名称:现场审查;
联系电话:0774-5123175;
时限:20工作日;
组织单位:贺州市应急管理局;
依据及描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公布,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第79号令修正)第十二条第二款: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文件、资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服务名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受理前;
结果名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实施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公布,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第79号令修正)第八条;
本事项不收费。
1问题:哪些建设项目要进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解答: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要进行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常见错误示例:无。
2问题:安全条件审查意见有有效期吗?
解答: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有效期为2年,如果期满未开工建设,期限届满后需要开工建设的,应该要重新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常见错误示例:无。
3问题:油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是由哪个部门负责实施?
解答:油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比较复杂。如果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国家应急管理部审查;如果本自治区内跨地级市的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审查;地级市辖区内的市级应急管理局进行审查。
常见错误示例:无。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