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考核、发证、复审(新办证)办事指南
贺州市应急管理局
事项名称: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考核、发证、复审(新办证) | |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000125041002 |
行使层级:市级 | 是否本级行使: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贺州市应急管理局 |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
实施编码:11451100765840845C3000125041002 | |
业务办理项编码:11451100765840845C300012504100201 | |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权限划分:根据桂政发[2016]76号、桂政发[2018]15号和桂安监管法规[2018]4号:自治区安监局把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委托给设区市安监部门实施。 设区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本辖内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发证。负责本辖区内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换证。 | |
行使内容:依法依规对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进行复审 | |
前置审批事项名称:无 | |
前置审批实施主体:无 | |
是否容缺受理:否 | |
容缺时限:无 | 容缺补正方式:无 |
办件类型: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20 工作日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发证机关现场核查以及申请人整改现场核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和修改有关申请文件、资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 |
承诺办结时限:10 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发证机关现场核查以及申请人整改现场核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和修改有关申请文件、资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 |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否 | |
移动端办理地址:无 |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是 |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http://zwfw.gxzf.gov.cn/gxzwfw/member/login/tologin.do?gotourl=http%3A//zwfw.gxzf.gov.cn/gxzxsb/Apply/tostep1.do?sxbm=11451100765840845C3450125031000 | |
是否收费:否 | |
到办事现场次数:1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检验材料真实性 | |
咨询方式:现场咨询:贺州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8号应急管理局窗口;网络咨询:http://wsbs.gxzf.gov.cn | |
其他咨询方式:电话咨询:0774-5136811 | |
监督投诉方式:贺州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0774-5136873 | |
其他监督投诉方式:监督投诉电话:0774-5120857 | |
办理公示:网上公示 | 年检或年审:年检 |
公示地址:http://zwfw.gxzf.gov.cn | |
办理进度查询途径: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现场查询 | |
查询地址:查询网址:http://wsbs.gxzf.gov.cn;查询电话:0774-5136811;地址:贺州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8号应急管理局窗口; | |
行政诉讼: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
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
受理条件:1、(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 |
审查方式及标准: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表)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核;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 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正面印制; 4. 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审查标准 1.证明文件等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 2. 复印材料应清晰可辨认; 3. 证明材料相关内容与申请书(表)保持一致。 二、审查方式: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标准如下: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国家安监总局第80号令修正)第十二条第一款: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 |
计划生效日期:无 | 计划取消日期:无 |
窗口名称:三楼C区8号应急管理局窗口;
窗口电话:0774-5136811;
办理地点: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1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8号应急管理局窗口;
办理时间:办理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6:30。;
交通指引:1.可乘5路、10路公交车至文化中心站,向东南方向出发直行约200米后右转,直行50米,右转进入太兴街直行约200米可到达;
乘4路、11路至市教育局站,向东北出发直行89米右转,50米后进入太兴街直行约800米可到达。;
地图定位链接:http://j.map.baidu.com/77/cGK。。
设定依据1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依据文号:201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
条款号:第二十七条
颁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实施日期:2014-12-01
设定依据属性:法律
条款内容: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 通办范围:全市 |
是否有数量限制:否 |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
数量限制说明:无 | |
是否证照分离:否 | 是否证照联办:否 |
改革方式:无 | |
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
四办:网上办,一次办 | |
是否智能审批:否 | 是否代办、帮办: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否 |
送达付费方式:无 | |
涉密或敏感:否 | |
是否网办:是 | 网上办理深度:互联网咨询,互联网受理,其他 |
网办地址:http://zwfw.gxzf.gov.cn/gxzwfw/member/login/tologin.do?gotourl=http%3A//zwfw.gxzf.gov.cn/gxzxsb/Apply/tostep1.do?sxbm=11451100765840845C3450125031000 | |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证件办理 | |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无 | |
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无 | |
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无 | |
是否涉及中介事项: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否 |
乡镇街道名称:无 | 乡镇街道代码:无 |
村居社区名称:无 | 村居社区代码:无 |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内容 | 来源渠道 | 材料必要性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1 | 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类型:原件 原件份数:1 复印件份数:0 | 申请人自备 来源说明: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国家安监总局第80号令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
2 | 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类型:原件 原件份数:1 复印件份数:0 | 申请人自备 来源说明: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
3 |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申请表 |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类型:原件 原件份数:2 复印件份数:0 | 申请人自备 来源说明: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国家安监总局第80号令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
4 | 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类型:原件 原件份数:1 复印件份数:0 | 申请人自备 来源说明: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国家安监总局第80号令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
环节名称:其他;
联系电话:0774-5120832;
时限:60工作日;
组织单位:贺州市应急管理局;
依据及描述:《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国家安监总局第80号令修正)第十二条第一款: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无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收费。
1问题: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是否可以直接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
解答:答: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9条的规定,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常见错误示例:无。
2问题:从事采伐作业人员是否需要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
解答:答: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3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依据《特种作业目录》,从事采伐作业人员不需要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
常见错误示例:无。
3问题:如何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
解答:答: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培训合格后,申请考试,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常见错误示例: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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