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贺州市审计局于2015年7月至2017年4月对贺州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富川至旺高道路路面改造工程BT项目(以下简称富旺路工程) 工程造价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
一、工程概况
富旺路项目路线全长30.292公里,起点为207国道原望高收费站,经过白沙镇、莲山镇、古城镇,终点接富川县富阳镇凤凰路。全路段以路面大修改善为主,在旧路面上加铺水稳层及混凝土面层,公路平纵面、路基宽度与旧路基基本保持不变。同时对路基路面排水、防护、桥涵、平交、交通工程等进行维修及完善处理。该工程建设工期6个月,采取BT模式投资建设,回购期2年。招标控制价6353.89万元,柳州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61626546.45元中标为投资施工方。
富旺路工程于2011年8月22日动工,2014年1月8日竣工,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该项目送审结算为70293972.78 元。审计发现送审结算多计工程价款5380754 元。
对上述问题,贺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调减该工程结算款5380754 元,并按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价64913218.78 元与柳州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结算。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贺州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调减该工程结算款5380754 元,按照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价64913218.78 与施工方结算,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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