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
贺政函〔2020〕412号
贺州市人民政府体球网,足球比分网贺州市同乐大道与
工发西路交汇处东南侧A-01地块
47763.0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
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
?????调整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贺州市自然资源局体球网,足球比分网批复贺州市同乐大道与工发西路交汇处东南侧A-01地块47763.0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调整方案的请示》(贺自然资报〔2020〕568号)收悉。经贺州市土地审批领导小组 贺州市城市规划专业审批委员会2020年第7次成员会议研究,同意《贺州市同乐大道与工发西路交汇处东南侧A-01地块47763.0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调整方案》,请你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附件:贺州市同乐大道与工发西路交汇处东南侧A-01地块47763.0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调整方案
贺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
贺州市同乐大道与工发西路交汇处东南侧A-01地块47763.0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
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人:广西佳利实业有限公司。
二、不动产权证书:桂(2020)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003471号。
三、地块位置:贺州市同乐大道与工发西路交汇处东南侧A-01地块。
四、原土地登记面积:48781.11平方米。
五、登记权利类型:出让。
六、登记用途:工业用地。
七、使用期限:截至2064年6月15日。
八、调整后土地使用条件
(一)土地面积:47763.03平方米。
(二)总投资额:按照投资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总投资额开发建设。
(三)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四)主体建筑物性质:工业厂房。
(五)附属建筑物性质:配套设施用房。
(六)容积率:不高于2.0,不低于0.7。
(七)建筑系数:不低于35%。
(八)绿地率:不高于20%。
(九)建筑限高:不高于24米(有生产工艺和流程需要的工业厂房建筑高度不作规定性控制,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其他无生产工艺和流程需要的工业厂房建筑限高24米)。
(十)出入口方向:东南面。
(十一)建筑后退红线:东南面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5米,西南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地块分界线不少于5米,西北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3米,并满足《贺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十二)工业项目中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项目设计建设还需满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对容积率的要求。
(十三)停车位配置:工业厂房(仓储)区机动车停车位按照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2个车位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个车位配置。工业厂房(厂房)区机动车停车位按照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2个车位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个车位配置。工业厂房(办公区)区机动车停车位按照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8个车位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1.0个车位配置。同时满足《贺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相关规范中新建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
(十四)建筑高度起算标高:场地标高及建筑高度的计算须满足《贺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在具体规划设计时,场地竖向应结合周边用地、市政道路及现状竖向标高进行控制,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十五)其他方面详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并满足有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
九、开工时间: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建设。
十、建设时间: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内竣工。
十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根据自治区国土厅《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优化土地要素供给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8〕316号)第二项第(一)条“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经批准的原工业用地范围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项目,且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等指标符合规定的,其增加建筑面积部门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不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
十二、契税等其他税费由受让人按规定另行缴交。
十三、该宗地的调整方案自市人民政府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逾期需重新按规定程序办理。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0年10月1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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