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一)具有八步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小学:招收截至2021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八步区户籍适龄儿童。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复学的除外)不得重复报名,否则,一经查实取消一年级的报名资格。
初中:招收2021年春季学期小学毕业的八步区户籍少年。
因疾病或残疾等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或要求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含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缓学或免学书面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含县)医院有效证明材料。缓学时间原则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各乡镇、各学校要继续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入学。原则上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及“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安排为主”的要求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由当地教育部门依法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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