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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若干措施(2020-2022年)

2020-06-11 06:50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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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若干措施202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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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以及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我市教育改革创新发展,推动新时代贺州教育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在全面落实自治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11项重点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实施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20年底前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每个县(区)都有1所以上自治区示范幼儿园,2所以上市级示范幼儿园。到2022年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人数占比达50%以上。

(一)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落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发挥乡镇政府的作用,合理规划城乡公办幼儿园、多元普惠性幼儿园布局。加大对未建有公办中心幼儿园的乡镇的支持力度,确保到2020年底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继续加大城乡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支持利用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腾退搬迁空置厂房等资源改扩建为公办园,到2022年底,新建城镇公办幼儿园10所以上,新建乡村公办幼儿园36所以上,逐步达到自治区提出的每个乡镇至少要办好1所公办园,3万以上人口的大镇要办好2-3所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人口1500人以上的大村要独立建设1所村级幼儿园,小村要建设分园或联合办园的要求。积极发展多元普惠幼儿园,通过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多元普惠幼儿园。在现有基础上新认定和扶持30所多元普惠幼儿园,到2022年底全市多元普惠幼儿园增加至210所。〔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

(二)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任务。聚焦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规划不足、应建未建、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等突出问题,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抓紧进行整改,确保2020年底全面完成全市排查发现的11个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有效扩大城镇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和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缓解群众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等问题。〔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民政局等〕

(三)分类治理无证办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级政府负责无证园清理整顿工作,将无证园全部纳入政府监管范围,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台账,积极稳妥做好排查、分类、扶持和治理工作。对辖区内符合教育规划和办园条件的无证园,引导其申办办园许可;对基本符合教育规划和办园条件、无严重安全隐患、通过整改能够达标的,给予其一定整改过渡期,整改合格后引导其申办办园许可;对不符合教育规划、办园条件差、安全隐患严重、管理不规范且无法整改,或整改过渡期结束后仍无法达到办园基本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该园幼儿学生。2020年底前,要稳妥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

(四)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深化我市集团化办园模式改革,充分发挥自治区、市示范幼儿园的龙头作用,推动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县(区)全覆盖,促进城乡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享。构建学前教育质量提升机制,通过国家、自治区、市三级培训网络,实现全市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培训全覆盖。支持师范院校与优质幼儿园协同建立幼儿园教师培训基地,强化专业学习与跟岗实践相结合,切实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科学保教能力。健全各级学前教育教研机构,充实教研队伍,各县(区)要配备专职学前教育教研员,各乡(镇)要确定专职或兼职学前教育教研员,落实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与业务指导。〔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社局等〕

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着力破解义务教育乡村弱”“城镇挤难题,推动我市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2020年全市所有县(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到2022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5%以上,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占比达20%

(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各县(区)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以县(区)为主、区域推进,统一标准、全面提高原则,对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摸清底数,实事求是确定建设项目和内容,制订具体建设计划,落实建设资金,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贺州市2019年至2020年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有关要求,完成该两类学校规划建设任务,确保2020年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自治区确定的办学标准。〔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

(二)全力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各县(区)人民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老旧城区改造配套学校,认真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小区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确保足够学位供给,以满足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需要。按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为义务教育学校补足配齐各学科教师,解决因师资短缺导致的大班额问题。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管理,遏制择校行为,严格控制小学招收低龄学生和跨区域招生。新组建班级要按照小学45/班,初中50/班的标准编班,学位紧张的地方可暂时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55/班,确保每年新生年级不出现大班额。2020年,全市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

(三)切实提升学校办学质量。把办学质量作为学校的生命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体球网,足球比分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强化城乡对口帮扶和一体化办学,通过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巩固择校热治理成果。加强教学研究,积极构建中小学协同高等院校、教学科研机构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机制。加强教学管理,分学科制定课堂教学基本要求,规范作业考试,普及教学信息化,引导教师规范教学管理,优化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深化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建立健全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反馈改进机制。〔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进一步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优化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落实县(区)、乡镇(街道)和村委(居委会)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2020年新建平桂区特殊教育学校,迁建昭平县特殊教育学校和钟山县特殊教育学校,依托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1个,建设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室6个。依托乡镇中心学校设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充分发挥八步区特殊教育学校示范作用,指导有条件的学校创建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2020年,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积极探索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残疾青少年高中阶段教育。〔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残联,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

(五)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依法审批登记,规范培训行为,建立审核备案制度和黑白名单制度,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子女校外培训负担,引导家长选择有资质的、安全的培训机构。发挥市、县(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职能作用,完善校内课后服务制度,有效缓解社会需求。〔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等〕

三、推进普通高中教育突破发展

实施高中教育普及攻坚计划,进一步扩大我市高中教育资源。到2022年,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争取新增1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4所星级特色普通高中,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办学特色更加鲜明。

(一)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20年,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新建和改扩建普通高中学校的建设力度,加快推进钟山县第三高级中学项目建设,2020年内完成建设任务,新增普通高中学位3000个;加快启动新建贺州第三高级中学项目建设,2022年建成投入使用,新增普通高中学位3900个,进一步扩大城区普通高中办学资源,满足入学需求。每年改扩建普通高中学校3-5所,全力增加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必需的设施设备,不断改善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有效缓解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

(二)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按照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原则,采取区内外名校对口帮扶、探索集团化办学等措施,全面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坚持普及和品质双管齐下,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从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推进贺州高中、贺州第二高中建成区内名校并发挥普通高中龙头作用,加大尖子生培养力度,有效扭转优质生源外流局面。指导贺州市中学、平桂高中、钟山第二高中、富川民族中学、昭平县第五中学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建成各具音体美、科技创新、优秀传统文化等办学特色的普通高中,积极创建自治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支持黄姚高级中学等民办学校发挥品牌优势,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建局等〕

(三)全面落实高考综合改革政策。构建普通高中全面培养人才体系,强化综合素质培养,拓宽综合实践渠道,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优化课程实施,2022年前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强化普通高中新课程标准全员培训。创新教学组织管理,有序推进选课走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生系统掌握各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强化师资和条件保障,进一步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调配力度,2020年底前完成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适应选课走班新教学需要。〔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

四、推进职业教育加快发展

推动职业教育办学格局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转变,发展方式由注重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办学模式由参照普通教育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到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全市保持10所左右中等职业学校的规模,办好1-2所高职院校,为贺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一)优化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调整。围绕我市培育打造“3+6”产业集群发展需求,突出技能人才培养目标,构建市级统筹、分级办学、专业错位、差异发展、资源共享的职业教育发展格局。发挥好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规划引领作用,指导每个县(区)集中力量办好1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把茶叶生产与加工、模具制造(石材雕刻加工)、乡村观光旅游、智能养老、幼儿教育等重点专业做大做强,巩固和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聚焦全市脱贫攻坚和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两大主战场,积极发挥职业教育在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贺州职业学院等〕

(二)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以提升人才质量为导向,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生基础知识、职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注重拓展学生知识面,培养多种能力,掌握多种技能,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等次评定活动,大力推广优秀教学成果,提高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行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职教园区与产业园区融合发展,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贺州职业学院〕

(三)加快职业教育东融步伐。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结合我市东融产业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培养适销对路的技能型人才。加强我市职业院校与大湾区相关地市职业院校的交流合作,推动双方由教师交流、人才培养向项目招引、科研成果孵化和产业培育转化,助力东融先行示范区建设。支持贺州职业学院进一步发挥资源优势,打造粤厨(粤菜)”“护理”“康养等优势品牌。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力申办广西东融职业技术学院。支持大湾区优质企业来贺兴办职业教育院校,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贺州职业学院等〕

五、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千方百计补齐教师队伍不强短板,力争到2022年,教师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能力明显提升,教师队伍数量、结构、素质能力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

(一)加大名师名校长培养力度。支持中小学校(幼儿园)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建立工作坊,为工作坊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深入实施八桂教育家摇篮工程和名校长(园长)领航工程、名师培养工程等教师培训体球网,足球比分网:。依托国培”“区培平台,组织实施中小学校双名(名师、名校长)工程,到2022年为全市中小学校培养50位名校长、100位名师,同时培养200位中青年骨干教师。扎实推进中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和培养工作,打造一支教学水平高、实践技能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人社局等〕

(二)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长效联动机制,各县(区)政府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要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视本级实际情况增核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积极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相关政策。〔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财政局、人社局等〕

(三)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抓住教师公开招聘职能由自治区下放到各地市的政策机遇,积极探索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招聘办法,建立市级统一组织实施与各县(区)自主实施相结合的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机制,积极为中小学优秀教师人才引进开辟绿色通道,采取高校校园招聘、公开招聘、特岗计划、乡村教师专项招聘、定向培养等方式加大教师补充力度。对农村偏远学校紧缺教师岗位采取条件放宽、免考笔试等倾斜政策,强化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财政局、人社局等〕

(四)健全教师培训机制。建立和完善市、县(区)、校三级联动的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每个县(区)建设好1所教师培训机构。积极扩大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组建结构合理的培训管理队伍,构建市、县(区)、学校三级中小学培训专家库。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教师教育实践基地。支持贺州学院建设好教师发展中心,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和职业发展提供便利条件。〔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财政局、人社局,贺州学院等〕

(五)优化师资均衡配置。稳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总结2019年由钟山县先行开展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到其他县(区),到2022年全面推行县管校聘。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力度,对于年度内空编率高于5%的县(区),采取市级统筹、县(区)调剂的动态调配方式,全面盘活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资源。〔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财政局、人社局等〕

六、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落实广西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加快我市信息化基础工程建设,继续完善市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云平台的开发、建设和应用,构建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体系。

(一)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2020年,实现中小学校(含教学点)互联网接入率100%,实现中小学校(含教学点)宽带网络全覆盖、网络教学环境全面普及。加大中小学校(含教学点)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教师计算机、学生计算机等设备配置力度,2020年,全市中小学校(含教学点)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率达100%,师机比达1:1,小学(完全小学)生机比不低于15:1,初中生机比不低于10:1,高中生机比不低于8:1。推进各级数字校园试点学校建设,到2021年,每个县(区)建设3-5所数字校园试点学校,2022年进一步扩大智慧校园学校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等〕

(二)构建教育资源服务体系。加强贺州市教育资源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开发、建设和应用,到2022年完成与自治区教育平台互联互通和协同服务,构建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基本满足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教学需求和个性化学习需求。〔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大数据发展局等〕

(三)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实施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2.0计划,到2022年,完成新一轮教师信息技术能力素养提升培训。推进多媒体环境下的信息化教学和教研,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探索同步课堂、互动课堂、翻转课堂、移动学习等信息化教学模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区域协同教研,到2021年,每个县(区)完成1-2个区域性同步课堂、互动课堂试点建设,多媒体环境下信息化教育教学逐步常态化。〔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等〕

七、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持续性作用,聚焦全市脱贫攻坚主战场,实施教育脱贫攻坚工程,补齐贫困地区教育基础薄弱短板,推动教育新增资金、项目等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强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师资配备,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全力打好义务教育保障战役。

(一)加强贫困地区学校基本建设。加快推进列入义务教育保障战役的17所新建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建设,确保20208月底前全部完工投入使用。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全力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及其周边儿童就近入学。通过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生活设施,全面改善全市321所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

(二)持续狠抓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和双线四包工作责任,按一生一案原则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通过学校劝返、行政督促复学、司法督促复学等方式,确保除重度残疾、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等特殊情形外的贫困户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义务教育。落实部门联控联保工作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文化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加大对用工企业违法招用未成年人务工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切实净化社会育人环境。坚持分类安置,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开展关爱活动,丰富校园生活,确保劝返学生不出现二次辍学。〔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团市委、市妇联、残联,市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扶贫办等〕

(三)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优先资助建档立卡户、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孤儿和烈士子女学生。加强资助资金发放的监督和核查,确保专款专用,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辍学。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强化监督指导,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不断改善。〔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等〕

(四)扎实推进教育扶贫专项工作。实施推普脱贫攻坚工程,开展推普脱贫乡村行”“小手拉大手”“送培下乡等系列活动,提升贫困地区师生和青壮年农民的普通话交流水平。推进粤桂扶贫教育协作,推动我市贫困县普通高中学校与广东肇庆市优质普通高中结成一帮一对子学校,实施粤桂普通高中学校牵手工程。落实粤桂职业院校结对帮扶工作,推动我市贫困县一批职业学校与广东肇庆市职业院校结成对子学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民宗委、财政局、人社局、扶贫办等〕

(五)加大土瑶聚居地区教育支持力度。加强对我市6土瑶聚居深度贫困村教育事业的扶持,着力提升教育保障水平。支持平桂区加快建成一所九年一贯制民族学校,确保2020年秋季学期建成投入使用,实现近800土瑶学生集中寄宿就读,解决土瑶学生上学难问题,阻断土瑶群众贫困代际传递。全面落实教育资助、雨露计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政策措施,确保对土瑶学生应补尽补。根据土瑶聚居深度贫困村教育发展需要,通过从本地优秀毕业生中定向培养、选派优秀教师支教走教等措施,逐步配齐配强土瑶聚居深度贫困村教师队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平桂区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民宗委、财政局、人社局等〕

八、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聚焦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的教育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破解制约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有效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

(一)优化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主动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流动趋势、生育政策调整和教育精准扶贫等因素,合理布局中小学(幼儿园)。高中主要向城区和县城集中、初中主要向县城和乡镇集中、农村完全小学和寄宿制小学主要向乡镇和人口大村集中、乡村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主要向行政村集中、幼儿园主要向人口密集村镇和城区集中,保留必要的边远、山区村屯教学点,确保学生不因路途远上学不便而失学。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进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形成与区域产业布局相适应、结构合理、配置优化的职业教育新格局。〔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

(二)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涉及教育的权责清单管理,实行动态调整和公开机制。按照自治区工作部署,深化政务服务一事通办改革,加快推进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线上运行,提高审批效率。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最大限度减少学生入学、转学、资助等证明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大幅减少对学校的各类检查、评估、评价,加强对办学方向、标准、质量的规范引导。〔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

(三)推动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兴办教育,通过办分校、租赁、托管、PPP、校企合作等多种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来贺兴办品牌教育。扎实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到2022年完成对全市现有民办学校的分类登记,实现民办学校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明确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严格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行为。做好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年检工作,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手段加强管理,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指导督促民办学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规范有序的民办学校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等〕

(四)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深化依法治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一校一章程,督促学校以章程为统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实现依章程自主办学。把维护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建立健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校园环境。加强学校三防建设,按相关规定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门禁制度,加强校园管理,坚决杜绝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大力推进校园及周边综治安全制度建设,集中整治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建立健全学校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专业卫生技术人员配备等,加强传染疾病的预防宣传和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学校公共卫生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委等〕

九、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强化优先发展教育责任,健全教育工作体制机制,抓好教育重大工作的统筹协调、落实推进。全市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研究教育工作1次以上,各级政府常务会每年研究教育工作2次以上。全市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教育投入和支出责任,妥善处理转变预算安排方式与优先发展教育的关系,确保各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全市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教育工作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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