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贺州市活禽水产加工配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贺环审〔2021〕31号 | 2021.9.7 | 广西贺州市永旭农产品有限公司 | 广西正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平桂区北环路与竹山路延长线交汇处东北侧 |
2 | 贺州市担杆岭第二水厂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贺环审〔2021〕33号 | 2021.9.28 | 广西贺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 广西陆玖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规发路与桂通路交汇处东北侧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4-5136839,通讯地址:贺州市太白西路161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C区贺州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42899。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