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相关要求,贺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对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申请人提交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情况予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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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贺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统计表(2019.1.1-2020.7.31)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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