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年06月03日 |
标 题:贺政办函〔2020〕4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2020年全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红黑榜”督查通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贺政办函〔2020〕4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1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20年全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红黑榜”督查通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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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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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
营商环境情况“红黑榜”督查通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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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2020年全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红黑榜”督查通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20〕9号)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实行“红黑榜”督查通报。为做好督查通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通报内容
督查通报指标分为排名通报指标和非排名通报指标两个板块。
(一)排名通报指标共21项。主要按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由反映经济发展质量效益、营商环境、生态环保、政务服务等指标构成。
排名通报指标
类别 | 指标名称 | 周期 | 层级 | 数据提供单位 | 具体设置情况 |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指标 |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执行情况: 1.2019年、2020年投资计划项目开工率。 2.2019年、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率。 3.2019年、2020年中央预算内资金支付率。 | 月度 | 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市属工业(产业)园区、市直企业 | 1.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各单位按月调度数提供开工率和中央投资完成率月度进度数据。 2.市财政局负责提供中央资金支付率月度进度数据。 | 此项指标按通报层级分类单独排名。 1.以2019 年、2020 年投资计划项目开工率;2019 年、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率;2019年、2020年投资计划项目中央资金支付率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前2名的,列入“红榜”,排名后2名的,列入“黑榜”。 2.各项指标全市都达到100%后,不列“红榜”。 3.各项指标达到年度考评绩效目标后,不列“黑榜”。 4.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率、2020年投资计划项目中央资金支付率从2020年7月份起列“红黑榜”。 |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指标 | 投资项目进展信息填报率 | 月度 | 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市属工业(产业)园区、市直企业 | 市发展改革委 | 此项指标按通报层级分类单独排名。 1.以投资项目进展信息填报率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前2名的列入“红榜”,排名后2名的列入“黑榜”。 2.投资项目进展信息填报率达到90%以上的,不列“黑榜”。 |
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进度: 1.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完成投资同比增长率。 2.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投资完成率。 3.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开工率。 4.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竣工率。 | 月度 | 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市属工业(产业)园区、市直企业 | 市发展改革委 | 此项指标按通报层级分类单独排名。 1.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完成投资同比增长率、投资完成率、开工率、竣工率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前2名的,列入“红榜”,排名后2名的,列入“黑榜”。 2.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投资完成率达到100%后,不列“黑榜”。 3.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开工率达到90%后,不列“黑榜”。 4.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竣工率达到80%后,不列“黑榜”。 | |
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进度: 1.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完成投资同比增长率。 2.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投资完成率。 3.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开工率。 4.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竣工率。 | 月度 | 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市属工业(产业)园区、市直企业 | 市发展改革委 | 此项指标按通报层级分类单独排名。 1.以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完成投资同比增长率、投资完成率、开工率、竣工率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前2名的,列入“红榜”,排名后2名的,列入“黑榜”。 2.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投资完成率达到100%后,不列“黑榜”。 3.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开工率达到90%后,不列“黑榜”。 4.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竣工率达到80%后,不列“黑榜”。 | |
“五网”建设大会战2020年实施项目进度: 1.“五网”建设大会战2020 年实施项目开工率。 2.“五网”建设大会战2020年实施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 月度 | 县(区)、市有关单位 | 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大数据发展局、投资促进和商务局、城市管理局 | 1.以“五网”建设大会战2020 年实施项目开工率、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前2名的,列入“红榜”,排名后2名的,列入“黑榜”。 2.“五网”建设大会战2020年实施项目开工率、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达到80%后,不列“黑榜”。 3.“五网”建设大会战2020 年实施项目开工率、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从2020年7月起列“红黑榜”。 | |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指标 | 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开竣工率 | 季度 | 县(区)、市属各工业(产业)园区 | 市投资促进和商务局 | 此项指标按县区、园区一起排名。 1.以纳入自治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清单的项目开竣工率综合测算进行排名,排名前2名的,列入“红榜”,排名后2名的,列入“黑榜”。测算方法:项目个数权重40%,到位资金权重60%,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开竣工率={[(该单位项目个数-13单位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0.4+0.6}×0.4+{[(该单位项目到位资金最大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0.4+0.6}×0.6。 2.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开竣工率达到一定比例(根据自治区后续要求)后,不列“黑榜”。 |
新签招商引资5 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实施率 | 季度 | 县(区)、市属各工业(产业)园区 | 市投资促进和商务局 | 此项指标按县区、园区一起排名。 1.以录入政企沟通平台为准,按当年新签投资总额5 亿元以上项目个数和到位资金进行综合测算进行排名,排名前2 名的,列入“红榜”,排名后2名的,列入“黑榜”。测算方法:项目个数权重40%,到位资金权重60%,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分值={[(该单位项目个数-13单位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0.4+0.6}×0.4+{[(该单位项目到位资金最大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0.4+0.6}×0.6。 2.该项指标前三季度进行非排名通报,第四季度列入“红黑榜”通报。全市新签招商引资 5 亿元以上产业项目总数低于10个时,不列“黑榜”。 | |
营商环境指标 | 建筑许可办理时间 | 半年 | 县(区) | 市住建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 | 以建筑许可办理时间由短到长进行排名,第三方评估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且排名前2名的,列入“红榜”;第三方评估超过60个工作日办结且排名后2名的,列入“黑榜”。 |
建筑许可(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审批)办理时间 | 半年 | 县(区) | 市住建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 | 以建筑许可(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审批)办理时间由短到长进行排名,第三方评估在23个自然日内办结且排名前2名的,列入“红榜”;第三方评估超过23个自然日办结且排名后2名的,列入“黑榜”。 | |
营商环境指标 | 登记财产:企业间不动产转移时间 | 半年 | 县(区) | 牵头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 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 1.以企业间不动产转移5个抽样平均时间由短到长进行排名,排名前2名的,列入“红榜”,排名后2名的,列入“黑榜”。 2.企业间不动产转移办结时间在0.5个工作日以内的,不列“黑榜”。 |
获得信贷: 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 | 半年 | 县(区) | 牵头单位: 贺州银保监分局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贺州市中心支行 | 未完成“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目标任务的,列入“黑榜”。 | |
执行合同: 解决商业纠纷时间 | 半年 | 县(区) | 市中级人民法院 | 1.以解决商业纠纷5个抽样平均时间由短到长进行排名,排名前2名的,列入“红榜”,排名后2名的,列入“黑榜”。 注:抽样范围为各县(区)中级人民法院涉企业合同纠纷一审审结生效且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 2.解决商业纠纷办结时间少于330 天的,不列“黑榜”。 | |
办理破产: 债权人回收率 | 半年 | 县(区) | 市中级人民法院 | 1.以债权人回收2个抽样平均回收率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前2名的,列入“红榜”,排名后2名的,列入“黑榜”。 2.债权人回收率高于45%的,不列“黑榜”。 | |
基本公共服务: 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 | 半年 | 县(区) | 市民政局 | 1.以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前2名的,列入“红榜”,排名后2名的,列入“黑榜”。 2.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高于25 张/千人的,不列“黑榜”。 | |
营商环境指标 ? | 基本公共服务: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率 | 半年 | 县(区) | 市民政局 | 1.以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率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前2名的,列入“红榜”,排名后2名的,列入“黑榜”。 2.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率高于90%的,不列“黑榜”。 |
获得电力: 系统平均停电时长指数 | 半年 | 县(区) | 市工信局 | 1.以系统平均停电时长指数进行排名,排名前2名的,列入“红榜”,排名后2名的,列入“黑榜”。 2.系统平均停电时长指数不超过1的,不列“黑榜”。 | |
获得用水: 1.获得用水环节。 2.获得用水时间。 | 半年 | 县(区) | 市城市管理局 | 1.获得用水环节:超过3个环节的,列入“黑榜”。 2.获得用水时间: (1)有外线工程:外线工程(≤50米)获得用水时间从正式受理报装申请到装表通水办理时间不超过9个工作日(不含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时间)的,以获得用水办理时间由短到长进行排名,排名前2名的,列入“红榜”;外线工程(≤50 米)获得用水时间从正式受理报装申请到装表通水办理时间超过9个工作日(不含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时间)的,列入“黑榜”。 (2)无外线工程:无外线工程获得用水时间从正式受理报装申请到装表通水办理时间不超过6个工作日的,以获得用水办理时间由短到长进行排名,排名前2名的,列入“红榜”;无外线工程获得用水时间从正式受理报装申请到装表通水办理时间超过6个工作日的,列入“黑榜”。 | |
营商环境指标 ? | 获得用气: 1.获得用气环节。 2.获得用气时间。 3.获得用气办理成本。 | 半年 | 县(区) | 牵头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 1.获得用气环节:在3个环节以内的,以环节数量由少到多进行排名,排名前2名的,列入“红榜”;超过3个环节的,列入“黑榜”。 2.获得用气时间: (1)室内管线工程: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方案且6个工作日内通气的,以获得用气时间由短到长进行排名,排名前2名的,列入“红榜”;超过2个工作日提供方案或超过6个工作日通气的,列入“黑榜”。 (2)室外管线工程(≤30米):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方案且11个工作日内通气的,以获得用气时间由短到长进行排名,排名前2名的列入“红榜”;超过3个工作日提供方案或超过11个工作日通气的,列入“黑榜”。 3.获得用气办理成本:有办理成本的,列入“黑榜”。 注:办理成本是指建筑安装定额计价之外的开口费、碰口费、押金、保证金等。 |
生态环保指标 |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年度目标完成率 | 月度 | 县(区) | 市生态环境局 | 1.以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目标完成率(八步区、平桂区)或PM10目标完成率(钟山县、富川县、昭平县)+PM2.5目标完成率进行排名,目标总完成率越大排名越靠前。当出现多个县(区)目标总完成率相同时,顺次参考PM2.5目标完成率、优良天数比率目标完成率(八步区、平桂区)或PM10目标完成率(钟山县、富川县、昭平县),完成率越大的排位靠前。注:优良天数比率目标完成率计算公式为:目标完成率=(1月至XX月优良天数比率-优良天数比率年度目标)÷优良天数比率年度目标+1。PM10目标完成率计算公式为:目标完成率=(年度目标浓度-1月至XX月平均浓度)÷年度目标浓度+1。PM2.5目标完成率计算公式为:目标完成率=(年度目标浓度-1月至XX月平均浓度)÷年度目标浓度+1 2.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或PM10目标完成率和PM2.5两项指标均优于年度目标的,不再列黑榜。 |
政务服务指标 | 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满意度 | 年度 | 县(区),市有关单位 | 市行政审批局 | 1.以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满意度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其中,县(区)排名前2名的,列入“红榜”,排名后2名的,列入“黑榜”;市有关单位排名前5名的,列入“红榜”,排名后5名的,列入“黑榜”。 2.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满意度高于95%(含)的,不列“黑榜”。 |
政务数据“聚通用”检查结果: 1.政务数据“ 聚通用”数据治理完成率。 2.政务数据“ 聚通用”检查评估总分。 | 月度 | 县(区),市有关单位 | 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 1.以政务数据“聚通用”数据治理完成率、检查评估总分分别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其中,县(区)排名前2名的,列入“红榜”,排名后2名的,列入“黑榜”;市有关单位分为三类分别进行排名,每类排名前5名的,列入“红榜”,排名后5名的,列入“黑榜”。 2.政务数据“聚通用”数据治理完成率小于70%的,不列“红榜”;政务数据“聚通用”检查评估总分大于或等于80分的,不列“黑榜”。 注:政务数据“聚通用”数据治理完成率、检查评估总分计算方式详见《贺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2020年评估指标说明》。 |
(二)非排名通报指标共15项。主要由各县(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含三次产业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50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增速、500万元-5000万元项目投资增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规模以上企业上规入统数量、进出口增速、存贷款增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规模以上工业高技术产业总产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工业技改投资增速、民间投资增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等指标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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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排名通报指标
指标名称 | 周期 | 层级 | 数据提供单位 |
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含三次产业增速) | 季度 | 县(区) | 市统计局 |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 月度 | 县(区) | 市统计局 |
5000 万元以上项目投资增速 | 月度 | ||
500 万元-5000 万元项目投资增速 | 月度 |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 月度 | 县(区) | 市统计局 |
季度 | 县(区) | ||
规模以上企业上规入统数量(具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内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 季度 | 县(区) | 市统计局 |
进出口增速 | 月度 | 县(区) | 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和商务局 配合单位:贺州海关 |
存贷款增速 | 月度 | 县(区) | 人民银行贺州市中心支行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 季度 | 县(区) | 市统计局 |
规模以上工业高技术产业总产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 季度 | 县(区) | 市统计局 |
工业技改投资增速 | 月度 | 县(区) | 市统计局 |
民间投资增速 | 月度 | 县(区) | 市统计局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季度 | 县(区) | 国家统计局贺州调查队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季度 | 县(区) | 国家统计局贺州调查队 |
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 | 半年 | 县(区) | 市科技局 |
二、督查通报形式
(一)以《全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红黑榜”督查通报》形式进行通报。根据自治区要求,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第一季度各项指标暂不进行排名通报,只进行非排名通报。
(二)排名通报指标涉及的相关指标整体数据作为附件一并通报。
三、督查通报呈报及分送、抄送范围
(一)呈报:市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市长、副市长,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委、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二)分送: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各单位、市属各工业(产业)园区、各市直企业。
(三)抄送: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办公室,各县(区)督查机构。
四、督查通报工作分工要求
(一)收集汇总。由各数据提供单位负责采集指标数据(提供的数据为上月度、上季度、上半年、下半年、年度数据),每项指标的数据提供单位按照设定的通报模板(由市发展改革委设定)将数据汇总形成通报文稿,并经负责领导核校并签字确认后,按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月度通报文稿于每月25日前,季度通报文稿于7月、10月、次年1月25日前,半年通报文稿于7月、次年1月25日前,年度通报文稿于次年1月25日前报送)。
(二)审核分析。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各单位报送的相关指标通报文稿进行梳理、汇总,并对总体情况进行分析,草拟形成总体通报文稿,于每月28日前报送市督查考评办。
(三)印发通报。经市督查考评办审核后,按程序印发《全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红黑榜”督查通报》。
五、绩效考评
将全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红黑榜”督查通报工作纳入2020年度全市督查工作绩效考评范围。各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红黑榜”督查通报工作顺利开展。
(一)将各有关单位材料数据迟报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凡是不按时报送的,每次扣0.05分。各有关单位报送给市发展改革委通报文稿的迟报情况,由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市发展改革委每季度汇总一次,并在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迟报情况报送市督查考评办,由市督查考评办审核考评。市发展改革委报送给市督查考评办总体通报文稿的迟报情况,由市督查考评办统计。
(二)将各有关单位通报文稿差错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每出现1次差错扣0.1分。各有关单位报送给市发展改革委通报文稿的差错情况,由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市发展改革委报送给市督查考评办总体通报文稿的差错情况,由市督查考评办统计。市发展改革委每季度汇总一次,并在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差错情况报送市督查考评办,由市督查考评办审核考评。
(三)将各县(区)、市各有关单位、市属工业(产业)园区“红黑榜”上榜次数年度排名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对各县(区)、市各有关单位、市属工业(产业)园区“红榜”通报年度总次数分别排名为第1-3名的,给予绩效加分1分、0.8分、0.6分;对各县(区)、市各有关单位、市属工业(产业)园区“黑榜”通报年度总次数分别排名为第1-2名的,分别给予绩效扣分0.8分、0.6分。
(四)将自治区“红黑榜”绩效考评责任落实到各县(区)和市直对应责任部门。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自治区对我市此项工作的绩效考评加减分,由市督查考评办按照各项指标“贺州市”上“红榜”“黑榜”总次数的比例落实到市直对应责任部门,并按承接自治区绩效考评工作有关规定相应加减该单位的绩效考评分值(自治区排名统计只统计市本级上榜情况)。各县(区)则按照各县(区)“红榜”“黑榜”上自治区“红榜”“黑榜”总次数排名情况进行加减分,“红榜”通报年度总次数排名为第1-3名的,分别给予绩效加分1分、0.8分、0.6分,“黑榜”通报年度总次数排名为第1-2名的,分别给予绩效扣分0.8分、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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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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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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