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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0-1036354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0年07月01日
标  题: 贺政规〔2020〕5号贺州市人民政府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贺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字号:贺政规〔2020〕5号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4日

贺政规〔2020〕5号贺州市人民政府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贺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0-07-14 15:33     来源: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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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现将《贺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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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

202071日?



贺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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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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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体球网,足球比分网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658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体球网,足球比分网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4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统筹发展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约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第四条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内网约车管理工作,其下设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市区范围内网约车的日常行业管理工作。

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网约车的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投资促进和商务、税务等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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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运力投放及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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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根据城市特点、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和出租汽车发展定位,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基本思路,网约车运力的投放依据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符合条件的给予投放运力。

第六条 ?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运营价格(以下简称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布本经营许可区域内的计程计价方式、标准以及网约车运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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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网约车平台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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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具体条件除应当符合《暂行办法》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组织,设有行政、财务、安全、生产经营等机构

(二)在本市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管理人员

第八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且服务地在市区的,应当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服务地在县辖区域的应当向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资信证明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

(四)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五)在本市的办公场所、管理人员等信息;

(六)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七)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于网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经营期限等,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许可有效期限为4年。

在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可以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经营许可有效期的申请,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在经营许可有效期内没有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每次延期期限为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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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车辆及驾驶员资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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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具体条件除符合《暂行办法》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网约车经营车辆档次应当高于巡游出租汽车主流车型,尾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发动机排量不得小于1.6L或1.4T轴距不小于2600mm。鼓励使用新能源车,新能源车轴距不小于2600mm

(二)安装应急报警装置、音频视频和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的接入技术要求,将车辆卫星定位装置、音频视频等相关数据直接接入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三)车辆维护、检测、诊断及车辆技术条件、车辆污染物排放限值、车辆内饰材料、车容车貌等应符合GB/T22485的相关要求;车身内外无擅自粘贴、安装宣传物品;按规定进行车辆年审、二级维护及技术等级评定,符合一级技术等级要求

(四)外观颜色和车辆标识应当明显区分于巡游出租汽车,应在内部明显位置张贴或放置网约车专用标识,不得安装出租汽车顶灯或相类似顶灯

(五)取得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和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行驶证

第十一条 ?拟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服务地在市区的应当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服务地在县辖区域的应当向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约车车辆运营申请表;

(二)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

(三)已安装符合要求的应急报警装置、音频视频和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相关材料;

(四)车辆彩色照片2张及照片电子文档;

(五)车辆所有者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委托书,属于企业分支机构的,应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车辆所有者为个人的,应提交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车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车辆所有人到公安机关办理车辆登记或变更登记为预约出租车客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机动车行驶证已登记为预约出租车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第十三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所有人必须与车辆《行驶证》所登记的所有人一致,经营期限与车辆使用年限挂钩,最长不超过8年。

第十四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仅限于所核准的网约车使用,实行一车一证制,即一辆网约车核发一张道路运输证,限于该车使用有效。

第十五条 ?拟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应当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二)身份证,非本市户籍的还应当提供有效的本市居住证;

(三)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六条 ?网约车驾驶员的注册由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服务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完成,报备信息包括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信息、驾驶员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等。

第十七条 ?网约车驾驶员在注册期内应当按《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组织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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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经营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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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法纳税,承担承运人责任,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对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充分保障乘客权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运输服务风险。

第十九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建立车辆定期检查、保养制度,并建立完整的车辆维修、保养档案,确保按规定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不得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第二十条 ?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不能同时从事网约车经营,但符合条件的巡游出租汽车可按程序转为网约车。

第二十一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保证提供服务的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确保技术、安全性能良好、可靠,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运营服务。同时保证线上线下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并将车辆信息和营运相关信息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

(二)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保证线上线下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并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

(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依法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

(四)执行网约车运营服务规范

(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

(六)记录驾驶员、约车人在其平台发布的信息内容、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订单日志、上网日志、网上交易日志、行驶轨迹日志等数据并备份

(七)平台数据库向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实时传输运营动态数据,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完整

(八)应建立乘客服务投诉受理制度,设立并公布投诉电话,24小时受理乘客投诉

(九)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公示计程计价方式,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

(十)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十一)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公众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

(十二)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管理,落实运营、网络等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数据安全保护和管理,提高安全防范和抗风险能力,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十三)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 ?网约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文明驾驶,礼貌服务

(二)按照运营服务规范和标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

(三)运营时随车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四)不得以无正当理由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以及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服务

(五)不得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

(六)不得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

(七)按照规定标准及方式向乘客收费,不得违规收费,并向乘客出具相应车费票据

(八)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

(九)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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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和驾驶员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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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参加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考核标准和退出机制由服务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照《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交运发〔2011463号)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虽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已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自治区制定有网约车报废、退出标准的具体规定的,按自治区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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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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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及驾驶员有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行为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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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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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实施细则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贺州市人民政府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贺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贺政规20171号)有效期限届满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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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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