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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1-271536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1年08月24日
标  题: 贺政办发〔2021〕69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贺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市场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贺政办发〔2021〕69号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7日

贺政办发〔2021〕69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贺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市场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1-08-27 17:45     来源: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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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贺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市场化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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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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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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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市场化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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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严格控制和规范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保障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

高校非实名人员、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公办幼儿园聘用教师控制数和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公立医院控制数人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等有上级文件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用工单位编外用工应遵循“控制总量、规范存量、严控增量、管用分离、依法管理”的原则,依据单位权责清单、岗位设置、工作任务等情况,从严从紧控制编外用工。确因工作需要,可向市人社局提出员额申报要求,经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审核后,按程序提请市人民政府审定,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第四条用工单位新增编外人员(原聘请需重新签订合同的编外人员)实行公司派遣或岗位(服务)外包的用工制度,新增编外人员原则上采用公司派遣或岗位(服务)外包的形式进行。编外人员与中介公司是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由中介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用工单位现非市场化管理的编外人员,第一次签订合同期满后,原则上依法转化为中介公司续聘或解聘。??

用工单位不得自行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有其他文件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用工单位编外用工根据不同的经费来源渠道分别实行员额核准制度和员额备案管理制度。??

列入财政预算的编外用工实行员额申报核准制度。用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向市人社局提出编外用工员额申请及可研论证报告;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对用工单位编外用工员额申请审核后,由市人社局汇总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决定。

未列入财政预算的编外用工员额核准实行事前备案管理制度,由用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向市人社局提出编外用工年度计划和员额申请,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备案管理。??

第六条??编外人员原则上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选聘,由用工单位(主管部门)或委托中介公司负责。教育、卫生、市政等编外用工多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用工单位与中介公司共同开展公开招聘工作。??

第七条??编外用工原则上限于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等工作岗位。编外人员的岗位按照具体承担的工作职责分为以下四类:??

(一)专业技术类岗位人员指聘用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工作人员。主要有教师、医务人员、检验检测员、财务人员、普查员、审计员、统计员、文化专干、档案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员、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等;??

(二)辅助执法类岗位人员指聘用于辅助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主要有城管协管员、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等;??

(三)文职事务类岗位人员指聘用于文职和事务性岗位的工作人员。主要有办公室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等;??

(四)后勤服务类岗位人员指聘用于后勤勤杂岗位的工作人员。主要有库管员、宿舍管理员、门卫、保洁员、驾驶员、炊事员、护林员、绿化工、维修工、垃圾清运工等。??

用工单位后勤服务类岗位人员,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原则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购买服务的规定执行。各用工单位在本办法下发前已聘请的后勤服务类岗位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逐步依法消化。??

第八条??中介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并依法登记,同时具备相应的资格。??

中介公司派遣的编外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无不诚信等不良记录;

(二)愿意承担用工单位编外人员工作任务,遵守用工单位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

(三)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政策性安置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除外);

(五)根据工作实际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用工单位新增编外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化、契约化管理,通过公司派遣或岗位(服务)外包的方式进行,由中介公司与编外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用工单位与中介公司签订公司派遣或岗位(服务)外包协议,公司派遣或岗位(服务)外包协议对工作岗位、用人数量、派遣期限、薪酬福利、社会保险及支付形式予以明确。??

编外人员合同期满,用工单位可根据工作情况与中介公司协商继续使用编外人员或将编外人员退回中介公司。用工单位不得使用无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的编外人员。??

用工单位与编外人员在履行合同(协议)中发生纠纷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条??用工单位的编外人员在合同期内由用工单位和中介公司共同管理,通过考核实施动态管理。用工单位负责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合同期满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使用、解除或终止派遣协议和绩效奖惩的重要依据。??

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为编外人员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用工单位对编外人员日常管理及合同管理情况作为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动态审核编外用工员额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编外人员有下列情形的,由用工单位按程序和相关规定退回中介公司: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工单位将编外人员退回中介公司时,可以由中介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补充人员,确保用工单位工作连续开展。??

第十二条??由市人社局商市财政局制定不同岗位等级的薪酬待遇发放标准,用工单位根据制定的不同岗位等级的薪酬待遇发放标准执行。对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岗位可探索实行市场化薪酬激励机制,并纳入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执行范围,享受市人才引进各项政策。??

第十三条??在本办法下发前各用工单位的编外人员经费按照原资金来源解决,实行“老人老办法”。本办法实施后,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批复同意聘用的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安排,差额补助和自收自支单位由各单位自筹经费解决。??

第十四条??自本办法下发前的各用工单位的编外人员工资发放方式按照原方式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自本办法执行之日起,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聘用的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纳入部门预算安排的编外人员经费,由市财政局下达给各预算单位,再由预算单位根据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公司派遣或岗位(服务)外包协议按月支付相应的费用。??

中介公司根据公司与派遣人员签订的合同约定以及用工单位提供的聘用人员出勤等日常考核情况按月将工资发放至聘用人员个人账户。??

由于其他客观原因确需由用工单位代发代缴的,必须由中介公司向用工单位提交正式的书面委托书,并明确用工单位与中介公司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市人社局负责用工单位编外用工员额的审核、岗位设置管理、公开招聘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及规范用工指导;市委编办负责各用工单位编外用工员额的复核及用工单位编外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市财政局负责各用工单位编外用工员额的复核和编外人员经费的核拨与调整以及编外人员经费预算编制的审核,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编外用工员额申报、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负责与中介公司签订派遣协议及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岗位培训、年度考核等工作。??

第十六条??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委依法治市办每年定期开展一次编外人员使用情况专项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任期机构编制责任、经济责任和用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用工单位未按合同(协议)规定履行对编外人员管理考核等职责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用工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本办法所称市直机关包括市直党群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政协等。??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本办法所称的编外人员,是指用工单位在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编制以外聘用的工作人员。??

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承担。??

第十八条??各县(区),各园区管委会参照本办法执行,市属国有企业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另行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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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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