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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1-147059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1年05月06日
标  题: 贺政办发〔2021〕26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贺州市建立健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贺政办发〔2021〕26号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4日

贺政办发〔2021〕26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贺州市建立健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14 16:10     来源: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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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贺州市建立健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6日???


贺州市建立健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体球网,足球比分网法治思想,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贯通有效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政府令第13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规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促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实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内容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质量和效率持续提高,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贺州市人民政府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贺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及标准暂行规定等三项制度的通知》(贺政发〔202014)精神,确定本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及标准。

(二)规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重大行政决策,要严格按照下列步骤和要求履行相应程序:

1.决策启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研究论证启动决策后,应当明确决策事项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对决策的现状、必要性、可行性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充分协商协调的基础上,拟订决策草案。

2.公众参与。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不得公开的事项外,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根据决策事项对公众利益影响的范围和程度,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民意调查、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将决策事项草案向社会公开,听取各方面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3.专家论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对决策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成本效益等进行论证。

4.风险评估。决策事项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开展风险评估。

5.合法性审查。决策事项草案在集体讨论前,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构负责合法性审查。

6.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决策草案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外,决策事项应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

7.决策执行和调整。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负责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工作的单位,并对决策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

(三)严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审核把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负责法制审核的机构和人员,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中的作用。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合法性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负责法制审核的机构和人员对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时,应当对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决策草案的形成是否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决策草案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形提出合法、不合法、修改完善或履行相关程序的书面审查意见,并对合法性审查意见负责。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根据合法性审查意见对决策草案作必要的调整或者补充。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20215月至6月)。各县(区)人民政府在辖区范围内选取2个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开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工作的试点。各试点乡镇(街道)要明确负责法制审核的机构,落实法制审核人员,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工作机制,对应当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7月起)。在总结试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推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规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为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建立归档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并将确定的法制审核人员报县(区)司法局备案。县(区)司法局要按照动态管理原则建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制审核人员库。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要制定督促指导和考评考核机制,及时掌握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并形成工作报告于每年12月底前上报市司法局。

(四)注重总结宣传。各县(区)要加强对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及时了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开展情况,对执行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成效显著、工作突出的乡镇(街道),要注重总结、提炼经验,加强宣传力度,营造
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




(此件公开发布)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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