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年10月11日 |
标 题:贺政办电〔2019〕69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贺州市城区通信基础设施迁改及管线下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年10月14日印发) | |
发文字号:贺政办电〔2019〕69号 |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6日 |
八步区、平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贺州市城区通信基础设施迁改及管线下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1日
贺州市城区通信基础设施迁改及管线
下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有序推进城区通信基础设施迁改及管线下地项目建设,避免城区道路重复开挖和无序建设,减少城市“拉链马路”、“空中蜘蛛网”,改善我市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体球网,足球比分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大数据为导向,以智慧城市为核心,推进集约化、数字化技术发展,统筹规划通信基础设施布局与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城区通信基础设施迁改及管线下地建设项目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贺州市城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迁改及管线下地建设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杨育智 副市长
副组长:吴冬飞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展维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成 员:吴 勇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建本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叶 鑫 市公安局副局长
魏明新 市财政局副局长
庾爱华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文 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延明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徐有秀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唐徽土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易 江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陈强良 旺高工业区(广西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委会副主任
杨 文 贺州市东融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周呈军 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副主任
杨胜良 贺州生态产业园(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邱宗林 贺投集团副总经理
罗 辉 市农投集团副总经理
陈桂军 市城建集团副总经理
黄 辉 市交投集团副总经理
莫永辉 市旅实集团副总经理
杨家鸿 市矿投集团副总经理
陆 兵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邱 波 中国铁塔贺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刘荣洲 贺州供电局副局长
李槜林 广西移动贺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岑立峰 广西电信贺州分公司总经理
黄俊勇 广西联通贺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陶 勇 广西广电网络贺州公司总经理
陈信忠 八步区副区长
邓少安 平桂区副区长
(二)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推进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及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展维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唐徽土同志兼任。
(三)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配合做好我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出台工作中涉及收费的相关事宜。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各通信管线权属单位,配合做好通信管线数据摸底调查及更新、管线迁改及下地、有偿使用、赔补等相关工作。
3.市公安局负责天网、监控、交通信号灯等管线下地工作;负责项目实施的交通疏导工作。
4.市财政局配合做好相关市政项目财政评审把关工作,今后我市所有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不再安排弱电管网建设资金。
5.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新、改、扩建项目规划方案审批、规划条件核实等工作,必须将弱电管网建设纳入道路规划设计中统一规划。
6.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工作,依据各管线权属单位摸排结果,更新我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数据;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工程质量监督及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
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部门管理的道路通信线路下地工作。
8.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督促协调广西广电网络分公司广电管线的摸底、下地工作。
9.市城市管理局负责通信基础设施迁改及管线下地建设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的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审批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通信管线工程,严厉打击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埋设通信管线行为,避免道路二次开挖;强制拆除逾期及无主的架空杆线;牵头出台我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等工作。
10.贺州供电局、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桂源水利电业有限公司以及其他供电企业负责供电杆塔加挂通信线的整治拆除,配合市城市管理局强制拆除逾期未拆的架空杆线。
11.八步区、平桂区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区域范围内通信管线统计及下地的协调工作。
12.各平台公司、园区管委及各项目业主在涉及通信管线下地项目前期审批时,应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及项目特许经营单位对接,将弱电管网建设统一纳入规划设计中。
13.电信、移动、联通、广电、国防光缆等通信管线权属单位做好前期管线摸底、规划设计对接及后续入廊、缴费等工作。
14.项目特许经营单位负责充分对接自然资源局及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贺州市中心城区通信工程专项规划(2016—2035年)》《贺州市城区综合管线及综合管廊专项规划( 2016—2035年)》以及城区各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专项建设计划,在施工图设计阶段预留相关弱电管网位置,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沟通,充分征求管线运营单位的意见,与各通信管线权属单位签订协议,按程序报批实施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项目范围
贺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范围内已建、新建、改建、扩建的所有工程项目。
(二)项目内容
1.项目范围内新建项目(含改、扩建)的地下通信管线,需严格按照“弱电共沟、集约化建设”的原则,与市政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充分考虑各通信管线的需求,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特许经营单位负责建设和运营。新、改、扩建项目原则不再允许建设架空通信杆线。
2.已由各平台公司在建或已建成的通信基础设施资产,可由各平台公司负责运营维护,有偿使用标准由各平台公司与各通信权属单位协商确定;也可按照我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出台后有关移交管理的规定执行。
3.旧城区范围内通信管线迁改及下地改造要与旧城改造同步实施,避免重复开挖;必须严格按照《贺州市中心城区通信专项规划》等,经自然资源、城管、交警部门等严格审批后方能实施,逐步实现架空杆线迁改下地。
4.今后我市各平台公司及各项目业主在市政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有国防光缆及其他通信光缆、通信管道等通信基础设施改迁问题,在按照有偿服务的方式原则上一并交由特许经营单位统一实施。
(三)项目运营维护
由特许经营单位统一新、改、扩建的地下通信管线工程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有偿使用的原则,特许经营单位向各通信管线权属单位提供出租、出售、和日常维护管理服务工作。有偿使用标准由特许经营单位与各通信管线权属单位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特许经营单位要成立专业维护队伍,加强通信管线设施(含井盖)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设施设备安全。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2019年12月前)
各通信管线权属单位对建成区范围内现有管线及道路架空杆线、弱电井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工作,对地下管线、架空管线及是否中断等地情况进行统计,并要求各产权单位分别在各自的杆线、通信井盖上做好标识,向特许经营单位提交调查摸底资料,同时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同时向特许经营单位报送地下管道(要考虑未来增容的可能性)需求计划。
(二)明确任务(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
根据调查摸底结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新城区、老城区不同道路存在的实际情况,分步制定建设任务。
(三)组织实施(2020年1月至2050年1月)
各通信管线权属单位要主动与特许经营单位对接,及时报送摸底调查资料,对已铺设地下管线的,于2019年12月前完成杆线迁改、切割,并拆除废弃杆线;对现有地下管线无法满足下地要求的,由特许经营单位负责新建地下管线管道;各通信管线产权单位和特许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实施现有杆线迁改、管线下地等工作。
(四)检查验收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通信管线迁改及下地检查验收考核工作,其工作成效列入相关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同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具体负责工作的落实。
(二)密切协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强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落实管理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各责任单位承担的任务,逐条进行检查。要加强督查力度,适时通报落实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四)严格执法。新建弱电管线一律要求下地,架空线路已入地的道路严禁设置架空杆线,供电线上严禁加挂弱电线路。严格执法,发现违规架空杆线一律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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