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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19年07月15日
标  题:贺政办电〔2019〕49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贺州市落实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工作方案的通知(2019年07月19日印发)
发文字号:贺政办电〔2019〕49号发布日期:2019年07月30日

贺政办电〔2019〕49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贺州市落实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工作方案的通知(2019年07月19日印发)

2019-07-30 17:19     来源: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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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贺州市落实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   

 



贺州市落实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广西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68号)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为目标,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建立部门信息共享集成机制,实行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或人员集成,进行全流程优化,进一步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努力构建我市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

(一)对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已有《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的转移登记、实体经济企业不动产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除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居民独栋建筑、商铺、车位等不动产及继承(受遗赠)类不动产转移登记和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外,在受理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要求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2019年底前,除要求1个工作日内办理的业务外,其他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以内。

(三)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不动产登记需要使用的信息全部共享到位,除要求1个工作日内办理的业务外,其他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办理环节,简化申请材料。对要求1个工作日内办理业务之外的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优化办理环节,简化申请材料。对外环节优化成申请、缴税缴费、领证3个环节,对内按照“受理、审核、登簿发证”三个环节办理,尽量采用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缴费和邮寄证书等方式,减少群众“跑路”次数;按照“减证便民”的原则,对申请材料进一步简化,对能通过信息共享或内部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2019年10月底前,按以上要求完成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的修改,并在部门网站、不动产登记大厅公告。(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二)实现信息互通共享。通过调用自治区统建的数据共享接口,从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中获取不动产登记所需要的相关材料或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提取的材料或信息不得用于不动产登记之外的其他目的。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不动产登记需要的相关信息。

1.2019年7月底前,实现身份证、户籍、婚姻关系、完税情况、营业执照等信息互通共享。(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大数据局,各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

2.201910月底前,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竣工验收备案、金融许可、规划、测绘、土地出让、土地审批、闲置土地、司法判决、公证书、土地房屋资产调拨、死亡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信息互通共享。(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大数据局,各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住建局、贺州银保监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证处、市国资委、市卫生健康委

3.在现有房产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推送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政府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有序衔接,为及时共享相关信息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大数据局,各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住建局

(三)加快数据整合落宗。全面补充完成房屋和土地登记历史存量数据整合,其中城镇范围内数据整合成果必须全部实现“房屋关联楼幢、楼幢关联宗地”,做到房屋、宗地信息齐全,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对于信息不全、测绘成果(含宗地图、房产分户图等)缺失等原因造成难以落宗的,要落实经费,精心组织完成权籍调查和测绘工作,确保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成果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目前尚未完成整合落宗工作的,要倒排工期,加快进度,务必于7月底前完成。(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各县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三)推动流程集成

1.在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对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进行网上整合衔接,对登记中涉及多个部门交叉办理的事项,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集成业务流程,实现信息化技术支撑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暂时不能通过信息共享实现“并行办理”的,可将涉及不动产登记中各部门交叉办理相关事项的有关人员集中办公,由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各相关办理事项,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次采集”,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实时分发给各相关部门分别办理,在同一个窗口发放办理结果。(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各县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税务局)

2.20197月底前,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办理,要实现公示与审核环节并行开展,缩短办理时间;要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将抵押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全面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等相关联登记事项一并申请、一并受理与审核。(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各县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3.在不动产继承登记中,逐步推广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替代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对非权利人原因造成的不动产坐落、地址变化,需要变更登记的,通过信息共享和内部协调方式处理。(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各县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住建局)

4.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登记机构通过信息共享,直接提取前期供地、规划和预销售等形成的测绘成果;对在登记受理环节获取的测绘成果,同时办理信息入库。能够直接提取利用测绘成果的,不得另行要求当事人开展测绘和权籍调查。(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各县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住建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根据各县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各部门依据下发的工作方案,对照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责,细化任务分解,逐项制定具体措施,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促考核。市委市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对各县及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缓慢、工作成效不达标的地方、部门进行通报,并随时启动约谈机制。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各县工作的跟踪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对不动产登记的意见与诉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相关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促进相互学习借鉴;加强舆论引导,准确解读和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措施,反映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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