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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2021-01-22 10:00     来源:贺州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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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贺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贺州市建设东路206-1号

联系电话:0774-5139691

电子邮件:hzsgz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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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主要职责:

(一)根据贺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授权范围内的贺州市属国有企业,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监管制度。

(三)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承担监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财务动态监测、统计分析等对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出资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出资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按照管理权限,对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管理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参与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督促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七)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投资经营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八)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出资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

1.不再承担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

2.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体球网,足球比分网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的精神和要求,精简部分国资监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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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5139691

负责人:黄子成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议、督办、机要、保密、信息、档案、财务、行政后勤、安全保卫、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绩效考评、计生普法、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牵头机关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督办等工作;指导出资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市国资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党建工作科

联系电话:0774-5138898

负责人:叶舒鉴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监管企业、委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委机关、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有关驻贺央企、区企党的建设工作;协助指导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委党委、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负责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和推进监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监管企业、委机关的统战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协调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和妇女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指导和协调监管企业评比表彰工作。负责市国资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774-5120965

负责人:蒋林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工作;牵头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工作;负责机关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权责清单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出资人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出资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内部审计、全面风险管理等;负责分类处置、督办和深入核查监督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负责拟订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研究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承办出资企业章程审核工作,指导法制建设和法律顾问等工作;承担机关重大决策。负责市国资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改革与规划发展科

联系电话:0774-5139637

负责人:欧乙人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出资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出资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出资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试点;承担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有关工作,指导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审核出资企业新设、重组、合并、分立、改制、破产、解散、上市、合资等方案;审核出资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出资企业主业确定及管理、功能界定与分类;制定出资企业投资、担保管理制度,制定和管理出资企业投资、担保负面清单,审核出资企业发债方案,对出资企业重大投资、拒保和发债进行监管,审核出资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事项;指导出资企业对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转等金融业务的管理;指导出资企业推进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指导出资企业开放合作、开展国际化经营;拟订市本级政企分开有关政策,协调指导市本级政企分开工作。督促出资企业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工作。督促出资企业做好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负责市国资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财务监管与产权评价科

联系电话:0774-5139648

负责人:陈湘溶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出资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建立完善出资企业财务动态监测体系,负责出资企业财务状况分析及国有企业运行状况分析;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出资企业清产核资及其资产损失核销工作;监管出资企业的对外捐赠及其他重大财务事项;审核出资企业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督促出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建议,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出资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和评估管理工作;审核出资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监督、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归口管理本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督促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国有资本预决算编制、执行的有关工作。拟订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菅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出资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和任期经菅业绩考核;负责出资企业绩效评价工作;审核出资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任期激励收入,规范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并实施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出资企业外部董事业绩考核和薪酬机制建设;指导出资企业建立完善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指导或审核出资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拟订出资企业职工收入分配调控制度,指导或审核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清算方案和企业年金方案,依法调控企业收入分配总体水平,指导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市国资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法人治理科

联系电话:0774-5139631

负责人:叶伟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出资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后备队伍建设;负责出资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董事会和董事考核评价;负责外部董事人才库的建立完善以及外部董事培训、考察和任免;指导和监督出资企业内部设立监事会;指导出资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推进工作;指导出资企业人才、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委机关人事。负责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军转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市国资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