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有关方面反映的线索,贺州市财政局牵头组织贺州市纪委监委、审计局、教育局、贺州银保监分局组成核实小组,对昭平县违规举债用于公益性项目线索开展核实工作。鉴于昭平县于2020年3月10日前偿还完毕所提贷款,同步终止借款协议、担保协议等,完成了所有整改工作,认错态度好,积极履行了相应问责工作。经认真研究,贺州市人民政府对昭平县人民政府作出了处理,现将问责结果通报如下:
一、责成昭平县人民政府对此事件开展通报,并向市人民政府作检讨,发挥警示作用;加强学习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坚持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严禁再发生类似违规举债事件。
二、责成昭平县人民政府按照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对广西昭平县安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昭平县教育局、昭平县财政局进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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