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库对象有哪些?
入库对象为在园区备案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条件的项目除外)、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光伏配置储能项目,项目应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并网(以国网提供的并网时间为准),并接入园区碳达峰平台。项目须按照备案证项目名称进行征集入库。
注意:2024年1月1日前并网已入库项目此次无需重复入库,请联系碳达峰平台联系人,确认数据接入正常。
二、入库主体有哪些?
入库主体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园区范围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制和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3、近3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提交方式是什么?
本次征集采取线上提交方式,入库主体通过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企业用户登录—进入用户空间—专题平台入口(财政专项资金平台)—资金申报,选择“绿色发展重点扶持项目”申报专题,进入后选择“光伏和储能项目征集”进行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
四、提交材料有哪些?
1、单位信息证明
(1)企业营业执照及批准证书
2、项目信息证明
(1)项目备案证(储能项目提交备案证时需同时提交相同地址的光伏项目备案证)
(2)项目合同
(3)项目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的不动产权证或土地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22年后拿地项目,需提供地块规划条件文件,光伏发电设施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条件的项目不可申报。
(4)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建筑物及设施承载力的复核报告(仅限分布式光伏项目)
(5)项目竣工验收材料
(6)项目并网相关证明材料(国网公司并网接入批复)
(7)碳达峰平台接入截图
(8)电站运维和安全管理的文件及记录
(9)项目承诺函(仅限分布式光伏项目,系统中可下载模板,盖章后上传)
五、截止日期是什么?
入库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