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对象有哪些?
经认定的工业领域链主企业、重点企业、综合型总部企业、功能性机构。
二、奖励标准是什么?
对达到产值门槛且超过当年园区行业大类产值平均增速的企业,经评定后进行分档奖励。
1、企业产值增速超过当年园区行业大类产值平均增速,且不超过平均增速2倍的,对超园区行业大类产值平均增速的部分按3‰的比例进行奖励。
2、企业产值增速超过当年园区行业大类产值平均增速2倍的,对超园区行业大类产值平均增速的部分按5‰的比例进行奖励。
3、链主企业、综合型总部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重点企业、功能性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