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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类知识答问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相关问答
发布日期:2025-02-25 16:31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一、支持对象有哪些?

实施新能源应用、节能降碳技改、循环经济项目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是什么?

1、2025年3月1日后并网发电、且接入园区碳达峰平台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发电设施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条件的项目除外),对建筑业主方按项目发电量奖励不超过0.05元/千瓦时,奖励1年。2025年3月1日后并网、且接入园区碳达峰平台的储能项目,对业主方按项目放电量奖励不超过0.15元/千瓦时,奖励3年。

2、对经认定的投资额100万元以上、年节能量在10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根据项目节能量和投资额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

3、对经认定的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循环经济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给予奖励。对经认定的碳捕集、封存及再利用技术应用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