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有哪些?
持有取水许可证的自备水源取水户和年用水量超过5000m?的非居民公共供水用水户(简称“计划用水户”)。
二、申报时间是什么?
2024年12月9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申报要求是什么?
由计划用水户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用水计划建议申报表(工业)》或《用水计划建议申报表(服务业)》,各计划用水户在提出用水计划建议时,应参照相关产品的用水定额,以实际用水情况为依据,确保数据真实有效、科学合理。
四、申报方式是什么?
将填写完成的《用水计划建议申报表》,加盖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dongding@sip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