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有哪些?
首次来园区用人单位就业持有紧缺型工种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并在用人单位稳定就业的青年职工。
用人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园区,且符合园区产业发展方向(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纳米技术应用及新材料、人工智能及数字产业、新能源及绿色产业、现代服务业领域的企业及科研机构)。
二、补贴标准是什么?
对符合政策条件,持有三级、二级、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青年职工,分别按每人5000元、8000元、10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个人高技能人才就业补贴。
三、补贴条件有哪些?
1.申报时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首次来园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且劳动合同起始日期晚于其持有证书的发证日期。
2.持有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工种须纳入当年度《苏州工业园区高技能人才就业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证书须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认证。
3.青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申报补贴时,其工作岗位须与证书工种相匹配。园区人社部门在审核补贴时,职工须在该用人单位正常参保缴费。
四、申报流程是什么?
1.园区高技能人才就业补贴由用人单位在“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网站”(人才服务——业务办理——面向企业——高技能人才就业)统一申报。申请时间不得晚于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期满后3个月。
2.园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通过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等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报园区人社局复审,对通过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职工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