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熟市印发《常熟市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施方案》,按照“业主主体、政府支持、科学评估、统筹实施、保障安全”的原则推进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实施,集中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电梯安全问题,有效化解住宅老旧电梯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方案明确,此次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重点支持使用年限超过15年(2009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进行更新改造,优先对使用年限超过20年(2004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进行更新改造。更新电梯每台将获得15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定额支持,改造电梯每台将获得5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定额支持。
方案指出,申请主体应以楼道单元为单位,就资金筹措方案和更新实施方案进行业主共同表决。申请主体应结合国债补贴、业主出资、残值补充、电梯企业让利以及小区公共收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拼盘”使用方式制订资金筹措方案,并且应采取比选、招标等方式,科学规范制订电梯更新方案;应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在更新过程中合理保留电梯的导轨、铸铁对重块、桥架、层门等具有较高质量和较长寿命的零部件。
电梯安装调试完成后,实施主体需与省特检院常熟分院取得联系,通过该院检验后及时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给业委会(物管会)(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村),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电梯通过监督检验后,实施主体应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向常熟市市场监管局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并交付使用。
被纳入2024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的小区共有21个,涉及琴川街道、虞山街道、碧溪街道、辛庄镇4个板块,共362台电梯。需要注意的是,相关申请主体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与实施主体(电梯制造企业及其委托的电梯安装单位)签署电梯更新合同。
根据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板块应加强对涉及电梯更新改造的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的宣传指导,加快落实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并结合各涉及电梯更新改造小区的使用单位、居民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业务指导和政策宣贯,同时建立长效常态机制,坚持建管并举原则,积极研究贯穿电梯使用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方案,进一步规范电梯维保和检测市场秩序,保证电梯更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