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市民政部门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责任,强化对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一人不漏”。
一、城乡低保工作。10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141户9581人,覆盖率2.90%,1-10月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4007.5717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396.17元;农村低保对象41403户135409人,覆盖率6.61%,农村低保对象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91992人,占低保总人数的67.94%,1-10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33908.942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244.95元。城乡低保补助水平达到并超过自治区规定的390元和235元的标准。
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金按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发放。截止10月底,全市共有城市特困人员271人,累计发放城市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救助资金211.8897万元,月人均补助940.49元;全市共有农村特困人员12388人,累计发放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救助资金6614.9597万元,月人均补助538.50元。
三、临时救助工作。疫情期间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及已享受低保、孤儿保障、特困供养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审批金额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4000元。今年1-10月,累计发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 1431.9568万元,救助16258人次。
四、孤儿保障和残疾人补贴工作。目前全市共有孤儿?31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30人,共发放孤儿保障金424.68?万元;全市目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22265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23609人,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239.70万元。
五、临时物价补贴发放工作。1-10月累计发放临时物价补贴资金6653.75万元,惠及城乡低保对象158541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12351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38人。按照厅发〔2020〕16号精神,将今年3月至6月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价格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一倍。
????今年以来,共筹措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7.19亿元,1-10月累计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53905.73万元,惠及城乡困难群众39.42万人(次),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助推了脱贫攻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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