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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城市绿化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

2021-03-01 18:00     来源:贺州新闻网     作者:蒋舒婷 冯滟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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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日(星期一)上午10:00,《贺州市城市绿化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发布会向区内外介绍《贺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立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贺州市城市绿化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时间: 2021年3月1日(星期一)上午10:00

地点:贺州市新闻发布厅(贺州市文旅广电大楼2楼)

出席人员:

陈翼明 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严省益 贺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清明 贺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黄伟东 贺州市司法局局长

陈展维 贺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主持人:

苏业清 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10:00

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苏业清:


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贺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新闻发布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的邀请到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翼明,请他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贺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严省益,贺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清明,贺州市司法局局长黄伟东,贺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陈展维。首先请陈翼明副主任作介绍。

10:03

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翼明: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首先,我对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各家新闻媒体、市有关单位的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城市绿化事业发展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贺州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绿化条例》)从今天开始施行。《绿化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市城市绿化管理步入了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为了使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把握法规内容,提升地方法规的群众知晓度和社会遵从度,形成有利于地方法规全面正确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市人大常委会今天召开《绿化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下面,我就《绿化条例》的有关情况作如下介绍。

一、《绿化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城市绿化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善城市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美化城市景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贯彻落实体球网,足球比分网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城市绿化事业,通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不懈努力,城市绿化取得较大进展,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但随着城市改造升级步伐的加快,城市绿化工作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园林绿化机构职能弱化;现有城市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体制已经不能满足城市绿化发展的需要;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绿化工程质量等与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公园城市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城市绿化水平与我市长寿品牌不匹配,我市森林覆盖率为72.65%,昭平县森林覆盖率更高达87.60%,而在该条例启动调研的2016年,我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7.53%,建成区绿地率为32.8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4平方米,各项指标占比还相对较低,而且分布不均匀,经过三年的努力,我市的各项数据有所提升,但城市绿化工作仍面临不少挑战。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制定一部符合我市城市绿化特点的地方性法规,以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高单位、公民的绿化意识,规范主管部门、公民的绿化行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水平。

《绿化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也将为贺州进一步绿化、美化城市居民生活和工作环境,推进美丽宜居贺州建设,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公园城市提供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

二、《绿化条例》的制定过程

城市绿化立法项目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调研起草。起草工作自2019年3月份启动,于当年年底完成初稿,期间市司法局组织进行了多次论证修改。2020年3月4日,市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绿化条例(草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6月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绿化条例(草案)》进行了一次审议。8月2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绿化条例(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11月3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绿化条例(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2021年1月19日,《绿化条例》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在《绿化条例》的起草、修改和审议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积极发挥立法主导作用,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立法协商,妥善解决立法当中遇到的焦点、难点问题。坚持开门立法,通过集中审议、公开征求意见、座谈讨论等途径收集立法意见建议,多次到南宁邀请自治区有关厅局、院校机构的专家学者对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论证,共征集到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151条,并在此基础上先后对条例草案做出32处修改,从而保证了立法质量。

三、《绿化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绿化条例》共五章三十九条,内容较为完备、权责明晰、规定合理、程序清晰,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以及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主要有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充分体现了体球网,足球比分网生态文明思想。《绿化条例》通篇贯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用最严格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对城市绿地指标作了明确规定,充分体现了贺州绿色发展的定位。明确了对规划的管控,避免了规划的随意性,充分体现科学规划的原则。对城市绿线、绿地的调整和占用作了明确规定,对城市绿化日常管护作出禁止性规定,设置了相关处罚条款,充分体现了对城市绿地及绿化树木的严格管理和保护。

二是强化刚性约束增强绿化指标法律效力。为增强绿化指标的实施效力,防止绿化指标的随意调整和变相缩减,《绿化条例》重点加强规划控制, 将绿地率纳入强制性内容,规定“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百分之四十五,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九点一,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十四点六平方米,生产绿地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百分之二”。条例规定了城市道路、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公共文化设施、交通枢纽和商业中心等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项目绿地率的标准。确立了城市绿线制度和新建工程项目附属绿化用地标准。

三是保障城市绿化不留“空白”。解决城市绿化建设中特定土地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是本次立法关注的另一重点。城市立交桥、过街天桥、道路隔离带等市政公用设施以及高架道路下用地等空地容易成为绿化“死角”,部分闲置的建设用地和政府储备土地由于种种原因出现长时间荒芜现象,影响了城市绿化整体景观和城市治理整体形象。条例对上述“空地”实施绿化做出了明确规定,通过明确责任主体、采取适当措施等途径,保障城市绿化不留“空白”。

四是加大城市绿地保护力度。《绿化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类城市绿地的养护管理责任人及其养护管理职责内容,对砍伐、移植、修剪树木的条件和程序作了严格限制,对各种侵占、毁坏、损害绿地的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条例严格限制改变城市绿地使用性质和占用已建城市绿地,规定经批准改变城市绿化用地性质的,应当补建同等面积的绿地;因工程建设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经依法批准并限期恢复原状。在法律责任章节,对城市绿地养护责任人未履行养护责任、擅自改变城市绿化用地性质、超期占用城市绿地、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等违法行为设置了罚则。通过强化法律责任,促进公民自觉爱绿护绿。

五是因地制宜突出贺州特色。《绿化条例》在制度设计上,注重因地制宜,紧扣“生态贺州·长寿胜地”定位,充分利用我市的自然资源禀赋,营造山水园林城市风貌。为了保护市区周边秀美的群山峰丛景观,条例设立了保护山体的条款,规定对受保护的山体,应当通过封山育林或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禁止开山取土、取石。对保护山体范围内破损的石山山体应当实行生态修复治理。

四、认真抓好《绿化条例》实施工作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下一步,应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绿化条例》的学习宣传。《绿化条例》今天正式施行,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务必使《绿化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城市绿化管理等部门要开展好执法学习,组织好执法宣传;新闻媒体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报道,对实施情况要选择典型重点报道,抓住特色专题报道,增强宣传的社会效果。

二是积极营造贯彻实施《绿化条例》的良好氛围。条例规范的内容较宽,规定的条文较多,涉及的部门较广。要把条例贯彻实施到位,需要各方面支持配合,需要各部门的衔接沟通,需要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各级政府和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条例规定,抓紧研究制定各项配套制度,对原有的一些规定及时清理,该废止的要坚决废止,该修订的要抓紧修订,该重新制定的要尽快制定,以提高条例的可操作性,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同志们,一部法律的贯彻实施,既需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履职,更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遵从遵守。只要我们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把《绿化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贺州的明天将更绿、更美!

谢谢大家!

10:08

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苏业清:

感谢陈翼明副主任的介绍,接下来,我们有请贺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严省益作讲话。

10:10

贺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严省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届的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好!欢迎大家出席《贺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新闻发布会。下面,我谨代表市政府就《贺州市城市绿化条例》颁布实施的意义,立法后续工作的必要性以及如何做好立法后续工作等三方面进行简要介绍。

第一、《贺州市城市绿化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不断努力下,贺州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不断提高,为人们生活和身心健康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随着贺州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改造和城市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城市绿化工作日趋复杂。由于城市建设缺乏城市绿化率刚性指标约束,以及对城市绿化工程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等原因,导致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绿化工程质量等与建设贺州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公园城市要求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贺州市属于新兴城市,城市建设发展很快,各类项目一经建成,城市绿地率、项目绿地率将很难改变。《贺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的颁布施行,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制保障,将有效改善本市人居环境质量,促进绿色生态寿城建设。

第二、做好地方立法的后续工作,是保证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的迫切需要

《贺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是一部在详细调查研究,旨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基础上订立的法规。以往,诸如附属绿化项目规划和建设绿化用地指标不达标,绿化工程施工跟踪管理监督缺位,竣工后绿化验收手续和监督机制不完善,绿地让位补偿不及时等突出问题,《条例》都逐一做了规定,并针对部分行为作了处罚规定。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条例》规定,严格执法。现在法治领域发生的许多问题,体球网,足球比分网的是因为有法不依、失于规制乃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导致的。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意见和诉求,也体球网,足球比分网集中到公正司法、文明执法上来。只有严格执法,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把“纸面上的法”真正落实为“行动中的法”,才能切实推进法治国家建设进程。

第三、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做好地方立法的后续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发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一个党政机关、一名领导干部就是一面旗帜。在实施地方性法规中,要切实把旗帜树立起来,把表率作用发挥出来,形成强大的号召力。发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要防止特权思想,要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承认法律的约束力,自觉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以身作则,依法办事,公开、公正、公平和铁面无私地执法。

(二)努力做好法规的普及工作。知法、懂法是守法和执法的前提。要把地方性法规纳入普法学习的内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提高法规的实施效果,首先要做好法规的普及工作,使法规深入人心。一是在法规公布之后,要从实际需要出发,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法规的宣传。二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从本地实际出发,开办各类专门的栏目和节目,持之以恒地进行地方立法宣传。三是执法部门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法规执行中的案例分析等形式,促使执法人员熟悉业务,提高素质,严格执法。

(三)加强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一是要建立执法主管部门自查报告制度,即法规公布施行一定时期之后,执法主管部门应对执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二是要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把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效果作为检查有关执法部门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逐步实现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四)建立法规实施效果的信息反馈机制。一是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主动开展跟踪问效工作,在法规实施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改进非制度化的随机性的信息反馈,运用现代化手段,以更有效地收集、传递和处理信息。二是落实立法后评估机制,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条例实施后,要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立法后评估机制,对条例内容的科学性,条例执行的有效性等作出评价,为今后条例的修订提供重要依据。

谢谢大家!

10:15

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苏业清:

感谢严省益副秘书长的精彩讲话。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有问题的请举手。

10:16

广西日报记者提问:


《贺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的立法初衷是什么?

10:17

贺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陈展维:


《贺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的立法初衷主要基于三个方面考虑。

一是急需通过立法推动我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公园城市创建工作。

当前贺州市正在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公园城市。但是,由于贺州市城市建设起步晚,底子薄,2019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只有41.83%,建成区绿地率只有37.69%,还达不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生态环境部《全国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5-2020年)》提出的两项考核性指标要求(即:城市建成区绿化率>38.9%,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同时与其他兄弟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的差距在拉大,急需通过立法推进城市绿化工作。

二是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绿化工程监督管理、变更占用城市绿地、随意毁坏树木绿地等突出问题。

目前,我市城市绿化工作一方面还存在多头建设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主要体现在:非财政投资或房地产开发附属绿化项目规划和建设绿化用地指标不达标;绿化工程施工没有跟踪管理和监督,绿化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竣工时无绿化验收手续,竣工后又无监督机制,导致擅自改变绿地性质的情况十分普遍,制约了城市绿地面积和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大量绿地让位于城市开发建设而未能及时补偿,绿地被占用和毁坏现象时有发生,破坏绿地的案件未能得到及时的查处,亟需通过立法加以规范和管理。

三是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增进市民身心健康的现实需求。

贺州市属于新兴城市,城市建设发展很快,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等一旦建成,今后很难改变。为了城市的长远发展,为了方便市民生活,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增进市民身心健康,进一步擦亮生态贺州长寿胜地金字招牌,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增进市民身心健康,必须尽快制定和完善城市绿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另外在这里我还有说明一下,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城市绿化工作很重视。对城市管理局三定方案专门重新清理逐个完善,批复成立了园林科,同时对园林处的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把黄慎电同志调整为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园林处主任,在组织上和领导上给予了强化,加强了我市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下一步城市管理局将不折不扣的做好城市绿化学习、宣传、执行工作。

10:20

贺州日报记者提问:


《贺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有哪些亮点?

10:21

贺州市司法局局长 黄伟东:


《贺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的主要亮点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明确了城市绿化规划中的相关绿化指标。《条例》第九条规定,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百分之四十五,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九点一,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十四点六平方米,生产绿地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百分之二。

二是确立了城市绿线制度。《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划定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明确了新建工程项目附属绿化用地标准。建设工程项目依照《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按照规划安排绿化用地,并达到相应的绿地率标准。

四是明确了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与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施工过程的监督、规划条件核实和制定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实行城市绿地养护责任等制度。

10:25

贺州市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


《贺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施行后将对贺州产生哪些积极的影响?

10:26

贺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黄清明:


第一,《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市城市绿地及绿化树木将得到严格的管理和保护。第二,《条例》的出台,为我市依法开展建绿、管绿、护绿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对于我市建设宜居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构建和谐贺州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第三,《条例》的颁布实施,还将进一步规范我市绿化管理工作,推动我市依法治市、依法行政进程和生态文明建设。

10:28

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苏业清:

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结束。感谢各位领导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贺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的后续进展情况。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采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蒋舒婷 冯滟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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