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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2021-09-16 19:45     来源:贺州新闻网     作者:冯滟媛 蒋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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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贺州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发布会主要介绍贺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贺州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

地点:贺州市新闻发布厅(贺州市文旅广电大楼2楼)

出席人员:

易江 贺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贺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钟新明 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瑞亮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聂伟杰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潘熙永 贺州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主持人:

欧连秀 贺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科长

10:00

贺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科长 欧连秀:


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贺州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闻发布会。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部署下,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为了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我市垃圾分类工作,今天上午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贺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贺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易江同志,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钟新明同志,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陈瑞亮同志,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聂伟杰同志,贺州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潘熙永同志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市分类办及其他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广西日报贺州记者站、贺州日报、贺州市广播电视台、贺州新闻网等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下面,请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易江同志作介绍。

10:02

贺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易江: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朋友们:

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谨代表市分类办向各新闻媒体、记者朋友及社会各界同仁长期以来对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贺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安排,下面,我就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情况向大家进行通报: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全市公共机构垃圾四分类投放设施已基本全覆盖,建有四分类集中收集站房(亭)77套,学校、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相关企业等建有四分类收集站房(亭)131套;城区配置厨余垃圾清运车3辆、有害垃圾清运车1辆、可回收物清运车1辆、大型其他垃圾转运车35辆;终端处理设施方面,配套日处理量500吨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日处理20吨厨余垃圾应急处理中心1座;有害垃圾暂存点1处;日处理36吨大件垃圾处理中心1座,已全部正常运行。

二、工作举措

(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部署到位。日前,我们已经在2020年《贺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参照自治区的做法,草拟了《贺州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切实把握各单位的职能,落实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任务,压实了责任,目前该方案正呈政府常务会审定,即日即可印发。

(二)舆论宣传到位,分类氛围良好。今年以来,充分发挥住建局、教育局、卫健委、交通运输局、广播电视台和日报社等单位的职能,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办以巩固2020年工作成果,扩大垃圾分类覆盖面,确保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5%为总体工作目标,制定了《贺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定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主流媒体开设生活垃圾分类专题播报,在建筑工地围挡、公园、商场、景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全面宣传和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积极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氛围。

(三)业务指导及时,平台跟踪管理。一方面,实地到公共机构、学校和居民小区等场所组织开展调研,通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数字档案,指导相关负责人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发现问题时要求按照相关标准整改并及时更新完善数字档案反馈至生活垃圾分类办。另一方面,组织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督导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培训,制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多管齐下,协同其他单位在开展群众工作时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四)坚持示范引领,高标推进工作。一是“教育+垃圾分类”模式。从小教育培养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习惯,促进学校教育的全面性,逐步打造垃圾分类示范性学校,带动其他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二是“住宅+垃圾分类”模式。加强与小区物业沟通,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居民规范准确投放垃圾,将打造远东江滨华府和西湾街道示范片区,“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城区垃圾分类的覆盖面。

(五)建立考评体系,强化目标考核。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为我市目标责任制度考核的重要指标,明确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实行每季度考核的办法,充分调动各县(区)、各街道办、各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全市及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市实际,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机构,不断加强日常管理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市级统筹、县区推动、街道主抓、社区落实”四级联动机制。

(二)完善配套建设。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类别,各责任主体科学合理布局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等设施设备;新建住宅项目的垃圾分类收集厢房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根据收集需求配足分类运输设备,实现厨余垃圾与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效分开,确保各类垃圾单独收运;建立密闭、高效的分类运输系统,避免装车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城区要进一步完善分类处理体系,有序推进厨余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和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建设;各县(区)要尽快补齐处理设施短板,提升分类处理能力。可回收物以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为主体,加快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完善低值可回收物回收支持政策,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

(三)加强督查考核。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城管执法、环境卫生、商务、市场监督、文旅、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落实城区、街道、社区属地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各责任主体的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立民情民意留言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探索采取第三方监管、信息化监管、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开展评估。

(四)完善政策措施。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逐步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开展差别化收费试点。发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价值可回收物。

(五)强化法规保障。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工作,从法治层面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源头减量、监督管理、保障措施、政府和公众分类责任义务、公民行为规范、奖惩机制等方面予以明确,推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效机制。

各位记者朋友,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事关城市人居环境和文明城市整体形象,与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垃圾分类只有参与者,没有旁观者。这是城市管理的底板工程、基础工作,是必须啃下的硬骨头,我们没有任何退路,没有任何条件可讲,必须坚决完成任务。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垃圾分类涉及面广,垃圾分类工作任重而道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久久为功。最后,希望记者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多关注、多宣传贺州生活垃圾分类及相关政策法规,多报道街道、社区等一线生活垃圾分类的先进事迹、先进经验,为生活垃圾分类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激发正能量,营造全民关心、全民配合、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就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问题回答大家提问。谢谢!

10:11

广西日报记者提问:


生活垃圾分类关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全体市民共同参与,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更要起带头作用,请问我市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怎么推进的?

10:12

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钟新明:


正如这位记者朋友所说,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必须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工作推进中应发挥率先示范作用。2018年,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我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都先后印发有关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文件,明确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并就进一步推进有关工作提出了要求。

作为我市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牵头部门,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今年我市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创建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指标内容,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中,通过绩效考评的杠杆作用,强力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今年上半年,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联合市分类办对全市市级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调研建档工作,对全市公共机构逐一进行实地调研,摸清了各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状,为后续推进贺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数字手段支撑。截至目前,全市公共机构完成分类投放设施100%覆盖,建设市级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箱房(桶站)23套。广大干部职工不仅在单位上班期间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更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带回家庭,带回小区,积极推进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们一方面将组织辖区内公共机构通过自我评价等方式完善工作措施,形成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同时还将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工作成效;另外,将在年底选树一批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成效突出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通过组织学习交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0:17

贺州日报记者提问:


据我了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学校应该是一个关键的抓手,请问我市是如何抓好教育部门这一方面工作的?

10:18

贺州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潘熙永: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治理环境污染的一项重要内容。市教育局作为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牵头部门,坚持“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促进整个贺州”的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体球网,足球比分网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要求,我局印发一系列通知文件推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原则,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通过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将垃圾分类纳入素质教育必修课,严格落实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在相关课程中的课时要求。目前,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都制定了本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设了垃圾分类收集站(房),因地制宜配备了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宣传设施。

通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手抄报、知识竞赛等活动,不仅督促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主动分类垃圾的习惯,还增强环保意识和创新创造能力,并通过“小手拉大手”提升家庭和社会的健康文明素养。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细化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制定更加具体完善的工作方案,探索“教育+垃圾分类”模式,逐步打造垃圾分类示范性学校,“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城区垃圾分类的覆盖面;同时,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学生与家长、社会之间的互动,使校园垃圾分类教育成果向家庭、社区辐射,从而不断扩大垃圾分类覆盖面,持续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0:25

贺州市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


农贸市场、商铺和餐馆分布在城市的每个角落,他们在垃圾分类工作中是什么角色,起到什么作用?

10:26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陈瑞亮:


市场、商铺、餐馆等本身是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实践者、是参与者,要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同时,这些场所也都是人员流动密集的场所,是我们面向社会宣传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窗口。

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这些行业的主管部门,首先要求市场、商铺、餐馆等场所的业主因地制宜设置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在门头及显眼的位置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同时也通过LED显示屏做一些滚动宣传。第二,我们对所有场所的管理人员开展垃圾分类业务培训,让他们回到工作岗位后,同样培训在岗工作人员,要按照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分类投放垃圾,并引导消费者也要将垃圾分类投放。第三,要求产生厨余垃圾较多的市场、餐馆主动与贺州市餐厨垃圾应急处理中心签署餐厨垃圾回收协议,保障餐厨垃圾不混入其他类型的垃圾,且杜绝其成为地沟油的原料。

截至目前,我们城区内大部分农贸市场、餐馆等已建成垃圾分类亭站,有65家餐厨企业与市餐厨垃圾应急中心签署了厨余垃圾回收协议。

下一步,我们将连同市分类办、城区执法队伍,组建专门的垃圾分类行动队,定期上门巡检此类场所的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年底前主城区内所有市场、商铺、餐馆等场所做到垃圾分类全覆盖。

10:32

贺州新闻网记者提问:


请问目前贺州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在小区是如何配套的?

10:33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聂伟杰: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提问。社区、小区是城市居民最主要、最密集聚集地,是生活垃圾产生的主要源头,也是我们垃圾分类工作的重点之一。作为牵头部门,我们一直致力于指导、协调推进社区、小区的生活垃分类工作。

目前全市是从2020年5月份印发的《实施方案》开始,重点从八步区城东街道示范片区、平桂区文华社区示范点开始打造,在部分社区、居民小区进行试点,配套了一些四分类收集亭站,今年也在八步街道、西湾街道以奖补的方式,在一些小区配套了部分分类收集亭站。今后我们将要求在建的、新建的住宅项目,要自行同步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并协调物业企业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这也是我们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条例里面的一个条款。下一步,我们将不定时的联合市分类办对各个小区进行调研、检查,及时掌握小区的垃圾分类的工作动态,督促小区开展好垃圾分类工作。谢谢。

10:38

贺州市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


我想问一下单位和个人在投放生活垃圾时应当遵守哪些规定?居民家中如何投放分类垃圾?

10:39

贺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贺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易江:


这个问题由我来给大家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我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投放生活垃圾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是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投放责任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二是可回收物应当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收集点),或者交售给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三是厨余垃圾要沥干水后再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四是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入标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五是对于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垃圾,如废旧家具、废旧家电等,可以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进行回收,或者投放至指定的场所;六是禁止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范畴里,居民家中垃圾分类的重点是分好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因为居民家中的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在居民生活垃圾中的占比较高,所以居民家中重点设置这两类垃圾桶就行了。有害垃圾其实产生的量比较少,又需要单独存放,有人看管,所以我们鼓励在一个小区设置一个有害垃圾投放点就够了。同时,对于可回收物,我们鼓励居民单独投放或者是直接出售可回收物,以提高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率,节约使用资源。当然我们这里也倡导一下,在投放厨余垃圾的时候尽量使用专门的容器来盛放,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如果投放时有不明白的,也可以关注我们贺州垃圾分类的官方公众号——“贺州垃圾分类”,公众号上有投放指南模块和分类查询小程序,告诉大家如何分类,谢谢。

10:45

贺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科长 欧连秀:

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结束。感谢各位领导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贺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后续进展情况。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采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冯滟媛??蒋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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