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路桥梁的安全畅通,有效遏制超限运输违法行为,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62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在1.国道207线(K3571+870)八步区贺街镇、2.(K3545+597)平桂区西湾路段设置公路超限超载动态监测卡点,对道路行驶车辆进行不停车检测,自动识别车辆轴数和总重,形成相应电子数据。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监测数据作为电子证据,对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现将2020年1月1日至1月31日电子自动检测车辆超限运输情况予以公告。
请以下公告车辆的车主(公司)自此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贺州市交通运输局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我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启动联合惩戒程序。同时,请广大货运车辆驾驶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附: 1.国道207线(K3571+870)贺街监测点
2.(K3545+597)平桂区西湾监测点2020年1月1日
1月31日超限车辆名单
贺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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