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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贺政办电〔202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编制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强化土地管理,科学编制,严密统筹,全面兼顾,重点保障,满足供给,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计划稳步有序、规范有效实施。
二、工作重点
依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有关要求,计划编制的工作重点为:
(一)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对比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实施状况,调查汇总依法办理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原有存量土地、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等来源情况,掌握确定计划期内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
(二)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在调查分析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土地利用和地产市场状况基础上,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和结构,调查核实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申报情况,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三)编制供应计划草案。依据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和用地需求测算,统筹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按照城市功能区位、各行业发展需求、土地用途和供应方式进行细化分解,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四)计划草案征求意见和报批。对初步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征询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三、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9年12月19日至12月31日):对计划编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起草发布有关文件通知。
(二)调查分析阶段(2020年1月1日至2月15日):重点是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调查核实各部门申报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三)草案拟定阶段(2020年2月16日至3月1日):依据相关调查分析结果,统筹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各项指标,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四)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阶段(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20日):对初步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征询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定稿。
(五)计划报批和公布阶段(2020年3月21日至3月28日):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报请市政府批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备案。
四、组织保障
成立贺州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八步区人民政府、平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
五、任务分工
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各负其责,协调配合。任务分工如下:
(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计划编制相关文件起草、调查分析汇总,拟定计划草案、请示报批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根据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计划期内重点发展区域,供地结构进行分析,提出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趋势。对计划期内拟供地项目规划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提出规划意见。
(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产业政策、重点投资等相关内容在计划编制中的有效落实。
(三)市住建局:负责商品住房用地的计划编制;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和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用地的计划编制。
(四)市工信局:负责提供计划期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建议、工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政策取向分析;提出计划期工业用地需求等信息。
(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分析,提出计划期交通运输用地需求等信息。
(六)旺高工业区(碳酸钙产业示范基地)管委会、贺州生态产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贺州市东融新区管委会、广西东融产业园管委会等:负责各工业园区计划用地、供地等信息。
(七)八步区、平桂区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已批土地完成征地和计划完成征地情况,报送辖区范围内2020年可供项目土地计划。
六、工作要求
(一)市发展改革委从政策导向、重点发展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等方面,对2020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安排提出建议。
(二)市工信局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政策取向等方面,对2020年度工业用地供应计划安排提出建议,并按要求填报《2020年度贺州市工业项目用地需求情况表》(附件4)。
(三)市住建局负责对2020年度商品住房用地需求提出建议,包括商品住房用地需求分析,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并按要求填报《2020年度贺州市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附件1)。对202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和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提出建议,包括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分析,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并按要求填报《2020年度贺州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需求情况表》和《2020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附件2、附件3)。
(四)市交通运输局对2020年度交通运输用地需求提出建议,并按要求填报《2020年度贺州市交通运输项目用地需求情况表》(附件5)。
(五)八步区人民政府、平桂区人民政府,旺高工业区(碳酸钙产业示范基地)管委会、贺州生态产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贺州市东融新区管委会、广西东融产业园管委会及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对本行业、本领域、本部门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包括:国有建设用地需求分析,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的规模、结构、布局、时序,存量建设用地开发的基本信息等提出建议,并按要求填报《2020度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附件6)。
(六)各单位相关建议及表格(纸质和电子文档各1份)于2020年1月20日前报送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贺州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黄梅梅,联系电话:5277983,电子邮箱:hzgtj5277983@126.com。
(七)各县参照本通知安排抓好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工作,并于2020年3月25日前将本县供地计划上报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1.2020年度贺州市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2.2020年度贺州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需求情况表
3.2020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4.2020年度贺州市工业项目用地需求情况表
5.2020年度贺州市交通运输项目用地需求情况表
6.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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