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蒋清)1月14日,出席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贺州市代表团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世勇,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作为贺州市代表团代表参加审议并提出修改建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贺州市代表团团长李宏庆主持会议并发言,市长、贺州市代表团副团长林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贺州市代表团副团长陆海平参加审议并发言。
崔智友代表说,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对全面贯彻落实体球网,足球比分网总书记对广西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广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特别是条例紧密结合我区当前水污染突出问题,从水污染防治的标准与规划、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细化指导,我完全赞成这个条例。建议条例审议表决通过后,要加强宣传,使社会广为知晓,同时要加强对条例贯彻落实的执法检查,加强对破坏水污染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保护蓝天碧水。
李宏庆代表说,《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将填补广西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基础性综合性地方立法空白,把广西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和强烈的民生导向,对条例的实施,我完全拥护。林冠、陆海平、刘洪军、王华生、雷少华、朱建军等代表也认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对坚决打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完全赞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领导到会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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