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新闻网讯 近年来,贺州市以独特的民族文化底蕴和民族文化资源为依托,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和开发力度,多措并举助推全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蓬勃发展。
我市相继制定出台了《富川瑶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和文件,对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作出了明确部署,包括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少数民族文艺团和乡愁馆建设扶持力度、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等。
通过不断加大非遗项目传承基地建设力度,我市在少数民族村先后创建了以民族记忆为主题的“乡愁馆”、“民族民俗博物馆”等场所43个,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开展民族传统文化展示展演等工作,保护和活态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市本级及5个民族乡财政共设立专项资金2万元,逐年加大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和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的扶持力度,据不完全统计,通过立项申报,共争取到少数民族文化项目21个,专项经费 120余万元。
依托民族传统文化资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繁荣发展民族传统文化。以“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瑶族盘王节”等系列节庆活动为载体,先后举办文化旅游主题活动、民族艺术展演、贺州风情展览、百村千寨广场舞大赛、地方民俗文化乡村行等系列活动80多场次。 依托贺州民族文化博物馆和全国首个实体语言博物馆,打造了传承保护和研究地方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平台,现馆藏有南岭地区各族群文化实物近5万多件,采录过山瑶、平地瑶、土瑶、壮族等语言音像资料数千个条目,并通过每年举办方言产品设计大赛、语言形象大使选拔赛和方言微电影大赛等各类少数民族语言推广活动,推出一批纪录片、微电影、文创产品等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作品近五十余部,刺绣作品《瑶族盘王印章》和《年年有鱼》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民族特色工艺品,作为装饰品嵌入笔记本封面成为联合国赠礼。
我市通过建立文化传承人认定和培训机制,加强对民间艺人的保护。开展以历史文化、传统歌舞、民风民俗、传统服饰制作等为主的传习培训18期,培养传承人23人,培训教师15人,学员800余人,不断壮大民族文化传承队伍;在民族地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开设具有当地民族特色传统文化的实践课程,富川蝴蝶歌、南乡壮族舞火猫、瑶族刺绣等走进中小学课堂活动。(通讯员 邹毅 赵金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