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在分拣药品。
贺州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优化简化29种特殊门诊慢性病认定程序,实行门诊特殊慢性病先享受待遇、后备案制度,经鉴定符合条件的贫困慢性病患者100%完成认定并即时备案、即时享受待遇。
我市贫困慢性病患者在门诊特殊慢性病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分担支付表的基础上提高报销比例5%,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85%提高到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75%,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55%提高到60%,自治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55%。
市医保部门还将贫困群众大病保险的起付线降低50%,即起付线由7000元降低为3500元,而报销比例则提高10%。另外,贫困患者在报销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之后,剩余费用再按40%给予二次报销。(广电融媒体记者 周培培 聂志成 通讯员 余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