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丁薪峰)近日,记者从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贺州市将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治理范围为全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包括城市主城区、县城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小区配套幼儿园。
据了解,此次治理工作将依标规划,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规划建设幼儿园,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工程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中,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
据悉,在治理工作中贺州市还将依规建设,对有完整配建规划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或缓建、缩建、停建、不建配套幼儿园的小区,市、县(区)人民政府将约谈开发建设单位,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通过拆除回建、调整规划补建等方式对在幼儿园建设用地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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