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新闻网讯 今年5月,富川瑶族自治县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充分发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更好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
目前,富川瑶族自治县农村低保救助对象共22095人,月人均补助204.60元,达到自治区月人均补助180元的工作要求。此次调整农村低保救助A类档次由原每人每月275元调整到285元;农村低保救助B类档次,由原每人每月225元调整到235元;农村低保救助C类档次,由原每人每月175元调整到185元。
据了解,富川瑶族自治县下一步还将把所有农村低保对象享受金额一律按照以上三个档次及金额进行调整,严格按照分档金额进行救助。同时,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政部门将继续认真抓好各个环节的监督与落实,督促各基层民政办做好农村低保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把好“五关两公示”,助力全县脱贫攻坚。(来源:贺州广播电视台 广电融媒体记者 周自金 聂志成 本网通讯员 李川平 谢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