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贺州新闻网讯 鹦鹉是不可多得的鸟类“表演艺术家”,机灵漂亮,能说会演,深受大众喜爱。但鹦鹉种类繁多,若要进行驯养、繁殖、售卖,可得擦亮眼睛,认清品种,办理相关许可证,否则有可能触犯法律,需要负法律责任。2019年6月4日上午,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一起收购、驯养、出售国家二级保护类鹦鹉的案子。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7月初,黄某某与陈某、李某某三人在未取得《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陆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前提下,商量共同出资从外地收购鹦鹉雏鸟回来驯养繁殖后出售牟利。2018年7月23日,被告人黄某某从柳州购买4只“和尚鹦鹉”雏鸟,在贺州市医药小区黄某某住宅处进行驯养;2018年9月11日,黄某某出售4只鹦鹉给湖南省永州市的张某某;黄某某归案后,警方分别在其住宅区和陈某的住宅处共查获27只鹦鹉。经鉴定,被扣押的这27只鹦鹉有5只为鹦形目虹彩吸蜜鹦鹉、20只为和尚鹦鹉、2只为鹦鹉科鸟类,上诉物种均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公诉机关认为,黄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提供列举了种属鉴定书、证人证言以及扣押清单等证据,黄某某对其犯罪事实当庭认罪伏法。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钟丹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在我国只有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和鸡尾鹦鹉这三种鹦鹉可以自由买卖和饲养,不需要办理相关证件。但是如果希望饲养其它的珍贵物种,其它珍贵稀有的鹦鹉的话,就需要取得《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目前,涉案的陈某、李某某二人已另案处理,本案将择日宣判。(来源:贺州广播电视台 广电融媒体记者 孔金花 李小芬(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