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原广西双贺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贺超美涉嫌行贿、受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已向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其已不适宜担任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根据《贺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现解除与贺超美的法律顾问聘任关系。
特此公告。
贺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