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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政规〔2019〕2号贺州市人民政府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贺州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19年04月02日印发)
日期:2019/4/10 17:13:21    来源: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相关信息:

贺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贺政规〔20192

 

 

贺州市人民政府

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贺州市促进建筑业

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贺州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贺州市人民政府

                             2019326

 

贺州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业的支柱产业地位,促进我市建筑业发展壮大,提高建筑业生产总值,增加财政收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体球网,足球比分网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29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发展目标

2025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行业规模目标: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以上,年增长率不低于30%

结构优化目标: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1家,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5家,超30亿元产值企业3家,培育集设计、生产、施工的装配式建筑骨干企业2家,打造我市建筑业优质品牌。

二、鼓励市外建筑业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我市

积极引进市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鼓励市外大型施工企业在我市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子公司),或通过兼并、重组本地施工企业方式落户我市,并通过在我市注册企业承揽项目。鼓励市外具有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建筑服务企业落户我市,并通过在我市注册企业承揽业务,具体措施如下:

(一)落户奖励

1.对市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迁入我市,并在我市注册落户的,并承诺5年内不迁出贺州市的,注册期满一年后,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补。如一家企业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则给予一次性600万元奖补。

2.对市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迁入我市,并在我市注册落户的,并承诺5年内不迁出贺州市的,注册期满一年后,给予一次性150万元奖补。如一家企业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则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补。

(二)办公用房补助

1.在贺州市无自有办公用房的,自注册之日起3年内,租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设施和配套用房)的,每年按其实际租用自用办公用房市场指导价的30%给予租金补助,如实际租用水平低于租金市场指导价的,则按其实际租用水平的30%给予租金补助,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2.购地自建办公用房(在贺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且建筑面积自用率达到70%以上的,可申请享受建房补助。具体补助金额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研究确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20%

3.购买自用办公用房(在贺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自注册之日起3年内,购置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设施和配套用房)的,按购房房价的5%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20%

上述办公用房补助第1.2.3项规定的优惠政策不得重复享受,并应约定享受补助期间不得对外出售、出租、转租办公室或改变其用途,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已取得的补助。

三、鼓励我市施工企业晋升资质等级

对晋升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一)施工企业最高资质等级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奖励100万元;

(二)施工企业最高资质等级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奖励50万元;

(三)施工企业最高资质等级晋升为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奖励20万元。

四、鼓励实施积极金融扶持政策

(一)支持我市建筑业企业上市。建筑业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成功完成首发上市的,分阶段给予300万元奖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成功挂牌的,分阶段给予100万元奖励;在其他全国性或省级以上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成功挂牌的,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在境外完成上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二)积极推动银企合作。鼓励各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本市建筑业企业在授信额度、质押融资、贷款发放、保函业务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通过发行各类债券、票据等新型融资方式直接筹集资金。引导金融机构为本市建筑业企业提供与其实力相匹配的授信额度。鼓励在我市开展担保业务的专业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贷款、发展、工程项目投标履约、尾付款如约偿付等提供担保。

五、鼓励我市施工企业创优争先

(一)全面推进工程质量保险,提升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到2020年,全市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对施工企业创成自治区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鼓励发包方按合同约定给予主建单位5万元奖励,并计入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造价;对施工企业创成自治区级优质工程的,鼓励发包方按合同约定给予主建单位10万元奖励,并计入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造价。

(三)对施工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建工程并创成鲁班奖的,鼓励发包方按合同约定给予主建单位100万元奖励,并计入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造价。

六、有关事项

(一)市外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一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迁入我市,并在我市注册落户的,申请一次性奖补应提供如下材料:

1.需提供由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注册登记等证明材料;

2.与我市签订协议书,并约定:一是经营期满一年后可申请一次性奖补;二是申请奖补的建筑业企业必须在我市至少经营5年;三是若在约定期限内迁出我市的,必须退回所有奖补资金;四是若在约定期限内迁出我市的,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住建部门提供的奖补企业名单,在受理变更申请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3.需提供《市外建筑业企业迁入贺州市注册经营奖励资金申请表》。

(二)市外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具有甲级资质的建筑服务企业迁入我市,并在我市注册落户的,申请一次性奖补应提供如下材料:

1.需提供由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注册登记等证明材料;

2.与我市签订协议书,并约定:一是经营期满一年后可申请一次性奖补;二是申请奖补的建筑业企业必须在我市至少经营5年;三是若在约定期限内迁出我市的,必须退回所有奖补资金;

3.需提供《市外建筑业企业迁入贺州市注册经营奖励资金申请表》。

(三)市外建筑业企业迁入我市,并在我市注册落户的,申报自用办公用房补助应提供如下材料:

1.需提供由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注册登记等证明材料;

2.需提供与我市签订协议书;

3.需提供自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购房合同);

4.申请自建办公用房补助的,需提供政府会议纪要;

5.需提供《市外建筑业企业迁入贺州市注册经营自用办公用房补助资金申请表》。

(四)建筑业企业申请其他奖补的,应提供奖补申请表以及佐证材料。有关情况由企业注册地的住建部门、财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负责核实。

(五)施工企业在年度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不得享受扶持政策。

(六)所有奖补资金按照谁收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市本级、各县(区)、各园区实行奖补。对于一次性奖补的,同一企业同一项目的奖项不重复计算,按最高限额奖补。

(七)各类奖补政策按年度申报,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11日至331日,受理单位为市住建局或各县(区)住建局(建设局)。需要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的,由市住建局或各县(区)住建局(建设局)收集后统一转送各有关部门审核,市住建局或各县(区)住建局(建设局)根据各部门审核意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拟定奖补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同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奖补资金到相关企业。

(八)本实施办法由市住建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负责解释。

(九)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1年。

 

附件:1.市外建筑业企业迁入贺州市注册经营奖励资金申请表

      2.市外建筑业企业迁入贺州市注册经营自用办公用房补助资金申请表

      3.贺州市施工企业资质晋升、争先创优奖励资金申请表

 

  

附件1

 

市外建筑业企业迁入贺州市注册经营

奖励资金申请表

     年度)

单位

名称

 

注册

所在地

 

单位

地址

 

法定

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资质

类型

 

申请奖励金额

(万元)

 

申请

单位

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工商

部门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住建

部门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财政

部门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市外建筑业企业迁入贺州市注册经营

自用办公用房补助资金申请表

       年度)

单位

名称

 

注册

所在地

 

单位

地址

 

法定

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资质

类型

 

申请奖励金额

(万元)

 

申请

类型

租赁□         自建□         购买

申请

单位

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工商

部门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住建

部门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财政

部门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申请自建办公用房补助,需提供政府会议纪要。

 

 

 

附件3

 

贺州市施工企业资质晋升、争先创优

奖励资金申请表

        年度)

单位

名称

 

注册

所在地

 

单位

地址

 

法定

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资质

类型

 

工商登记时间

 

申请

类型

资质晋升

争先创优

申请

奖励

金额

(万元)

 

 

申请

单位

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住建

部门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财政

部门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申请资质晋升奖励的,需提供资质晋升证明材料;

2.申请争先创优奖励的,需提供争先创优的表彰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门,贺州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贺州市委会,市工商联,中直、区直驻贺有关单位。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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