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在进行执法行动。
贺州新闻网讯 从2019年3月1日起,我市进入为期四个月的禁渔期,贺州市渔政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同步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未按规定时间停止捕捞作业和封存网具的渔船,以及顶风作案从事电、炸、毒鱼作业的渔船。
工作人员正在进行突击检查、张贴标语、散发传单等工作,为禁渔期营造良好氛围。
交叉检查 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禁渔期间,市渔政执法部门将有计划地开展巡航执法行动,强化禁渔期间的监督管理。采取自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水上检查与码头检查相结合、重点突击检查与早晚常规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监管措施,严厉打击违反禁渔期制度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县两区渔政人员分别深入渔区、渔村、码头、市场等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出动宣传车(船)巡回广播,散发传单,检查渔船网具,积极营造良好的禁渔护渔氛围。
工作人员深入群众,进行禁渔宣传。
抓住反面典型 严惩犯罪行为
据渔政部门介绍,2018年,贺州市渔政执法立案10件15人,移交公安机关8件12人,其中2件2人被判刑事责任,5件9人被判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追偿渔业资源修复金9.44万元,放流鱼苗约47万尾,没收船只竹筏12艘,电捕鱼器25套,查获涉案渔获物123.94公斤,清理整治违规网具751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凡禁渔期间查获的非法捕捞行为,一律按照“情节严重”进行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行为,按照《广西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和《贺州市护渔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对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严惩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对违反禁渔规定的渔船在媒体上曝光,抓住反面典型,达到 “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公开禁渔内容与举报电话 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2019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渔政部门将对贺州市全境自然水域进行为期4个月的监督检查。在禁渔期间,在禁渔范围内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
渔政部门公开禁渔举报电话,接受广大渔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对群众举报事项经登记后,明确负责查处的部门、要求和时限。同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不泄露举报人有关举报情况,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贺州市各县(区)禁渔期举报电话:
贺州市 0774-5281990
八步区 0774-5222486
0774-5222978
平桂区 0774-8833862
富川县 0774-7895005
0774-7882492
钟山县 0774-8982721
昭平县 0744-6693785 (本网记者 韦青咪 通讯员 王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