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2018年第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做出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3层
二、 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7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部分贺州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存在未按规定期限发布信息公告、中标公告的发布日期与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一致、未列明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产品给予6%-10%价格扣除等问题。
三、 处理结果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六十八条第(三)项、《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做出责令改正的处理。
贺州市财政局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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