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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政办发〔2018〕97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印发贺州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2018年9月11日印发)
日期:2018/9/18 17:39:32    来源: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相关信息: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贺州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96      


贺州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和服务能力,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确保我市如期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工作目标,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加快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724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厅发〔2018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突出规划引领、党建带动,政策引导、改革驱动,市场运作、项目拉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整合资源向基层倾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创新发展模式,加强村级集体资产财务规范化管理和投资经营风险防范,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多渠道、多类型、多元化发展。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实现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脱贫攻坚步伐加快推进,为实现贺州发展新定位,谱写新时代贺州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2020年,全市746个行政村(含城中村、农村社区,下同)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力争实现三个一百目标。其中,年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行政村100个以上,年收入达到15-20万元行政村100个以上,年收入达到10-15万元行政村一百个以上。全部消灭 空壳村(年收入1万元以下),壮大薄弱村(年收入1-5万元),培育经济强村。

2.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通过实施一批项目,到2018年底,全市空壳村实现脱壳任务,力争每个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其中,年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行政村30个以上,年收入达到15-20万元行政村35个以上,年收入达到10-15万元行政村40个以上,年收入达到3-10万元的行政村155个以上(已经脱贫摘帽和计划脱贫摘帽的贫困村年收入必须达到3万元以上)。

第二阶段:全市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到2019年底,全市有三分之二以上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其中,年收入达到20万以上的行政村60个以上,年收入达到15-20万元行政村60个以上,年收入达到10-15万元行政村65个以上,年收入达到4-10万元的行政村315个以上(已经脱贫摘帽和计划脱贫摘帽的贫困村年收入必须达到4万元以上)。

第三阶段:全市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到2020年底,全市每个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其中,年收入达到20万以上的行政村100个以上,年收入达到15-20万元行政村100个以上,年收入达到10-15万元行政村100个以上。

(三)工作原则

坚持县级主导。各县(区)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周密组织,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工作。

坚持因村施策。根据各村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现状基础,立足实际,尊重规律,一村一策,找准增强造血功能的发展路子,努力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稳定持续发展。

坚持统筹谋划。强化系统谋划,加强规划、用地、项目、资金的统筹管理。在县乡村三级探索建立集体经济运营平台公司,乡镇组建村民合作社联盟和联村党委,搭建农业发展平台,实现抱团发展,共同提高应对市场风险能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坚持长效管理。结合当地实际,健全和完善促进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机制,努力提升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消除空壳村,增强薄弱村,巩固提高发展好的村,确保各类别村同步推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开发资源,盘活存量资产鼓励村集体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集体现有的资产进行更新、改造、承包、租赁,或采取合作、经营、入股等方式联合创办或投资参股经济实体,盘活现有资产,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鼓励村集体开发利用集中统一经营耕地、山林、水面等资源。加强集体资产经营,提高资产经营效益。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

(二)发展产业,培育增量资产。坚持产业优先原则,依托本地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激发群众内生动力;鼓励和引导城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物业经济;鼓励村集体兴办各类服务实体;根据光照资源、土地资源、电网状况等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条件发展光伏产业;依托本地旅游资源优势,由村民合作社领办创办乡村旅游经济实体,发展旅游经济,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旅游发展委、扶贫办、水产畜牧兽医局

(三)深化改革,优化资产管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打好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两张改革牌。做好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的清理核查,建立村级三资台账,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建立村级物业资产备案制度。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大扶持,推动项目下放动各县(区)通过深化民事联解工作法,整合资金、下放项目,将技术不复杂、村级能够自己组织建设的200万元以下各级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类小型建设项目下放给项目所在村两委,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切实发挥好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提高支农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将部分利润作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使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有资源、凝聚群众有抓手。加大对贺州土瑶和其他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力度,确保深度贫困地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旅游发展委、扶贫办、水产畜牧兽医局

(五)搭建平台,创新经营机制。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在不同资源和市场条件下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村一级可依托村民合作社组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体公司,公司名称可命名为:贺州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村级集体经济运营工作。乡镇一级引导地域相连、条件和产业相近的行政村,以乡镇为单位,组建村民合作社联盟或联村党委,成立镇级平台公司。市、县级依托国有平台公司,链接乡村一级集体经济经营主体,建立共融共建机制,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抱团发展。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工商局

(六)加强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组织开展村民合作社和县、乡、村各级运营平台的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快推进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成立以乡镇党委政府牵头、财政所、组织办、扶贫办、民政办等单位为成员的村民合作社三资管理委员会,规范村级集体经济财务会计管理。建立防范村级集体经济投资经营风险机制,探索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投资经营项目审批、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和合作企业、经营实体信用评级机制,提高村级集体经济防范经营风险能力。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审计局、金融办、扶贫办

三、实施步骤

全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总体规划三年(2018-2020年),分步骤、分阶段实施。

(一)谋划部署阶段(20181-20185月)。责任单位、各乡(镇)要加强所联系村的指导,抓紧开展三资清理核查,建立台账,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实施计划,建立村级项目库。在村级基础上,各县(区)乡(镇)加快制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根据目标任务,分析论证并统筹安排实施的项目,建立县、乡级项目库。组织召开全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会议,进行统一部署。

(二)整体推进阶段(20186-20208月)。全面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整体推进与试点建设同步进行,全市分三年每年建设50个试点村,辐射带动周边发展。建立督导机制,每月开展一次督查,及时总结反馈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每年对阶段性目标进行考核验收,组织召开一次全市推进会,进行阶段性总结,部署下一步工作,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9-202012月)。根据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工作成效全面验收。20209-10月,由各县(区)组织开展初验,并将初验结果上报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11-12月,在各县(区)初验的基础上,由市级进行全面验收,组织召开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巩固提升发展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用于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落实每年50个试点村建设扶持资金,其中10个作为市级试点村,由市本级财政补助50万元,各县(区)配套50万元;40个作为县级试点村,由市级财政补助25万元,各县(区)配套25万元,确保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二)实行台账管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分别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一村一策、一村一账、挂图作战。要加强摸底,认真梳理,全面掌握各村发展现状、收入来源和后续增收等情况,明确发展目标和途径,确定具体措施、项目、产业和责任人,建立项目实施跟踪管理机制,定期进行跟踪调度,实行销号管理。〔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扶贫办〕

(三)分解落实任务。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要按照制定的目标,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县(区)有关单位、各乡(镇)、村两委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坚持分类指导。各县(区)结合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因村制宜,面向市场,分类型分村制定工作方案,重点抓好贫困村和空壳村、薄弱村的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抓两头促中间,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抓好示范建设引领,突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针对性,探索集体经济多种发展模式,推动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建立奖惩机制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单位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内容,纳入村两委班子和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考核的重要指标。研究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建立奖惩机制,压实责任链。除试点村外,对于完成任务好、发展潜力大、示范带动强、村级集体经济增量和增幅排在全市前二十名的行政村,市县财政给予一定奖励。〔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

(六)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大力宣传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及时总结推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的优秀案例和发展模式,交流好的做法经验,营造良好氛围,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格局。〔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附件:1.贺州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2.贺州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计划汇总表

3.贺州市贫困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表

4.贺州市贫困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计划汇总表

5.贺州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计划表2018-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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