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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工作作风 树立社保服务新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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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8/29 11:25:19 来源:贺州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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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贺州市社保经办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快社保经办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步伐,率先在全区启动智慧型社保“一门式”服务模式改革,日前推出10项便民利民改革措施,不断增强群众对社保经办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转院转诊备案业务“不用跑”
原来经办程序:由参保人提出转院申请,医院开具《转院转诊审批表》,参保人持《转院转诊审批表》到社保服务窗口办理备案手续,然后到上级医院就诊就医。
现在经办程序:由参保人提出转院申请,医院向社保经办机构推送转院转诊信息数据即可。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人员(包括异地安置人员)医疗费用报销“不用跑”
原来经办程序:门诊特殊慢性病人员(包括广西区内异地安置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自行先垫付医疗费用,持医疗机构出具的发票和费用清单,回到参保地社保服务窗口办理报销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款项转入门诊特殊慢性病人员(包括广西区内异地安置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现在经办程序:门诊特殊慢性病人员(包括广西区内异地安置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社保卡”直接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即可。
三、离休干部异地就医医药费报销“不用跑”
原来经办程序:离休干部到异地住院就医,垫支医疗费用后,持费用发票、住院治疗费用清单等材料,回到参保地社保服务窗口进行费用审核,社保经办机构将款项转入离休人员银行账户。
现在经办程序:离休干部到异地住院就医,治疗完结后,持社保卡办理出院手续即可,无需垫付医药费。
四、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申请业务“不用跑”
原来经办程序:参保人员收集在医院治疗相关材料,到社保服务窗口办理申请手续,社保经办机构每季度组织一次医疗专家进行评审,获得通过的,参保人员到社保服务窗口领取《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卡》,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
现在经办程序:参保人向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医院负责收集相关材料并组织本院的医疗专家进行评审,获得评审通过的直接在该申请的定点医疗机构领取《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卡》。
五、养老保险关系市内转移“不用跑”
原来经办程序:参保人员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服务窗口办理养老转入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向该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发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最后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及《养老保险历年缴费情况表》,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录入后完成关系转移接续。
现在经办程序: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参保人所在用人单位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增加手续即可。
六、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共济”
原来要求:参保人员只可使用本人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额度,家庭成员间不能共享。
现在做法:可通过“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社保服务窗口等途径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行绑定,父母、配偶、子女以及配偶父母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共济使用。
七、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最多跑一次”
原来经办程序:灵活就业人员持身份证到社保服务窗口出具缴费单据,到银行营业网点缴纳社会保险费,返回到社保服务窗口打印收据。
现在经办程序:社保经办机构与各银行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参保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直接到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缴费业务。
八、社保经办业务受理“有提示”
原来经办程序:参保人员提交办理社保业务材料后,办理进展情况不明,等待社保经办机构电话通知。
现在经办程序: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社保业务材料后,即出具《业务受理通知单》,并在受理完成、业务办结环节向参保人推送短信告知。
九、单位社保缴费情况“可查询”
原来做法: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单位提供当期应缴纳社保费的情况,参保单位核实无误后,通过转账或托收的形式缴纳社保费。
现在做法:社保经办机构定期征集参保单位台账后,参保单位可随时登录“广西社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rswb.gx12333.net)查询缴费情况。
十、单位社保业务“网上办”
原来做法:参保人员增减变动、缴费基数申报等业务,需要参保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
现在做法:参保单位可不受时间、空间制约,全天候通过广西社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rswb.gx12333.net)办理社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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