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考核
内容 |
分值 |
2018年度目标任务及评分标准 |
指标说明 |
考核部门 |
1 |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
10 |
全市5大工业园区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71亿元。其中:旺高园区109亿元、生态园区3亿元、粤桂园区66亿元、华润园区30亿元、钟山园区63亿元。
评分标准:完成目标任务得分10分,未完成任务按完成比例计分。 |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按统计部门相关规定计算。
核定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基数,核减值最终以国家统计局核定的为准。 |
牵头部门:市统计局
配合部门:市工信委 |
2 |
税收
收入 |
10 |
全市5大工业园区完成税收收入10.08亿元。其中:旺高园区3.12亿元、生态园区0.71亿元、粤桂园区2.48亿元、华润园区2.55亿元、钟山园区1.22亿元。
评分标准:完成目标任务得分10分,未完成任务按完成比例计分。 |
1.税收收入按财税部门相关规定计算(不含耕地占用税、契税、非税和基金)。
2.粤桂园区含信都、仁义、铺门、灵峰、步头5个乡镇。
3.华润示范区只考核核心区。 |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
3 |
项目
开竣工 |
5 |
全市5大工业园区项目新开工58个、竣工42个。其中:旺高园区开工13个,竣工10个;生态园区开工16个,竣工11个;粤桂园区开工13个,竣工10个;华润园区开工7个,竣工7个;钟山园区开工9个,竣工4个。
评分标准:开工、竣工项目各占2.5分,完成目标任务得分满分,未完成任务按完成比例计分。
项目开工认定标准:一是项目已取得合法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二是项目已开展主体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的永久性工程已正式破土刨槽(或是,项目已开展场地“三通一平”,月月有投资进度,形成连续施工)。以上两条需同时满足。
项目竣工认定标准:一是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二是设备已安装调试。三是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并可投入使用。满足上述三项标准之一,可认定该项目实现竣工。 |
开(竣)工项目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工业项目等。基础设施项目指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低于2000万元的项目可打包超2000万元按1个计;1亿元以上项目在1亿元基础上每超5000万元按增加1个计)。工业项目指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 |
市工信委
|
4 |
基础设施投资 |
5 |
全市5大工业园区完成基础设施投资30亿元。其中:旺高园区7亿元、生态园区8.8亿元、粤桂园区7.7亿元、华润园区3亿元、钟山园区3.5亿元。
评分标准:完成目标任务得分5分,未完成任务按完成比例计分。 |
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标准厂房、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土地平整、绿化亮化及通讯网络等。投资以实际完成投入为准。 |
牵头部门:市工信委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
5 |
固定资产投资 |
6 |
园区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数以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准。
评分标准:完成目标任务得分6分,未完成任务按完成比例计分 |
固定资产投资以统计部门核定为准。 |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市统计局 |
6 |
标准厂房建设 |
6 |
全市5大工业园区新建标准厂房25万平方米。其中:旺高园区5.5万平方米、生态园区7万平方米、粤桂园区5万平方米、华润园区3.5万平方米、钟山园区4万平方米。
评分标准:完成目标任务得分6分,未完成任务按完成比例计分。 |
标准厂房指建成用于出租或出售的工业厂房(自建自用厂房不列入统计范围)。新建标准厂房面积指当年建成面积(含新建和续建) |
市工信委 |
7 |
招商引资 |
6 |
1.全市5大工业园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81.08亿元。其中:旺高园区26亿元、生态园区10.36亿元、粤桂园区26亿元、华润园区9.48亿元、钟山园区9.24亿元。
2.完成市招商引资绩效考核方案中的其他内容。
评分标准:按照市招商引资绩效考核方案考评,并根据考核结果折算为该项指标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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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务数以市政府下达2018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数为准。
2.按照市投资促进局体球网,足球比分网对园区开展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组织专项考核。 |
市投资促进局 |
4 |
全市5大工业园区当年新签订项目合同投资额100亿元。其中:旺高园区15亿元、生态园区15亿元、粤桂园区54亿元、华润园区8亿元、钟山园区8亿元。
评分标准:1、完成目标任务得分1.5分,未完成任务按完成比例计分(完成50%以下不得分)。2、新签订项目合同开工率达50%以上的得2.5分,未完成的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低于30%的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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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委 |
8 |
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6 |
全市5大工业园区新入规模以上企业19家。其中:旺高园区8家、生态园区4家、粤桂园区3家、华润园区1家、钟山园区3家。评分标准:完成目标任务得分6分,未完成任务按完成比例计分。 |
园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当年度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口径的企业。 |
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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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土地收储 |
6 |
全市5大工业园区完成土地收储8000亩。其中:旺高园区1500亩、生态园区1500亩、粤桂园区3000亩、华润园区1000亩、钟山园区1000亩。
评分标准:完成目标任务得分6分,未完成任务按完成比例计分。 |
土地收储以经批准征收土地面积或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征收土地面积为依据,以本年度实际完成征地补偿(含收回补偿)面积核定任务完成情况。 |
市国土资源局 |
10 |
园区规划 |
4 |
园区完成园区总体规划环评。完成得2分,未完成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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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
1.旺高工业区完成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更新的编制工作。2、生态产业园完成《贺州市中心城区生态产业园01-05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报审工作。3、粤桂示范区完成五镇(信都、仁义、铺门、灵峰、步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4、华润示范区完成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并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5、钟山工业区完成园区总体规划(一期)编制报批、完成园区总体规划(二期)编制工作。
评分标准:完成得2分,未完成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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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 |
11 |
园区安全生产 |
3 |
1.成立园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建立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得0.5分。上述相关工作未落实该项不得分。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园区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得0.5 分。漏签1家该项不得分。
3.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得0.5分。未建立制度或少开展1次季度检查该项不得分。
4.对各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整改得0.5分,不按时整改该项不得分。
5.年度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得1分。 |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直接取消该园区年度绩效考评资格。 |
市安全监管局 |
12 |
园区环境保护 |
3 |
1.按照贺州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成立园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健全完善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及制度,落实环境保护管理专职人员得0.5分。上述相关工作未落实该项不得分。
2.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与园区企业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得0.5 分。漏签1家该项不得分。
3.建立完善环境保护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企业做好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按照计划开展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演练计划、方案或脚本、照片、总结评估等相关材料),每季度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检查,得0.5分。未建立制度或少开展1次季度检查该项不得分。
4.入园企业及企业的改、扩建按要求办理环保手续,得0.5分。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该项不得分。
5.年度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得1分。 |
发生重大环境事件直接取消本园区年度绩效考评资格。 |
市环保局 |
13 |
园区管理与企业服务 |
12 |
1.领导评价3分。评价内容及评分标准另定。 |
邀请市、县(区)领导对园区工作、协调沟通、机关作风效能等方面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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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绩效办 |
1.园区企业和市直有关部门评价(3分)。企业和市直有关部门对园区管委进行满意度评价:满意度低于90%不得分、90%(含)-95%得1分、95%(含)—100%得2分、满意度100%得3分。
2.县(区)委书记或县(区)长每2个月到园区召开一次园区建设推进会的得2分,缺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
评价满意度指抽查企业和市直有关部门满意票数/抽查的总票数。
县(区)委书记或县(区)长到园区召开建设推进会要有会议记录、会议签到、照片等。 |
市工信委 |
4.(1)完成年度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任务的得1分。评分标准:园区所在县(区)完成的视同完成,未完成的按完成比例计分。
(2)园区完成市工业节能平台填报审核率90%(含)以上的得1分,低于90%的不得分。
(3)园区完成年度企业职工培训任务的得1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比例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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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委 |
5.按时报送行业主管协调部门工作要求各类材料的得1分。具体以要求报送的时间为限,逾期不报1次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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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委 |
14 |
工业高质量发展新成效 |
4 |
1.深入开展“工业经济运行大调研大服务”“三年攻坚,赶超跨越”“实体经济服务年”“作风建设年”等活动,加快培育“五大新引擎”。(2分) |
有方案、有会议记录、有相片等台账。 |
牵头部门:市工信委 |
2.园区规上工业综合增加值率比上年增加1个百分点,得2分,未完成不得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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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市统计局
配合部门:市工信委 |
15 |
加(扣)分项(加分最高20分) |
3 |
1.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总量及增速加分
(1)总量加分=[(某园区实现产值﹣所有园区最小产值)÷(所有园区最大产值﹣所有园区最小产值)×0.4+0.6]×1.5。
(2)增速加分=[(某园区产值增速﹣所有园区产值最小增速)÷(所有园区产值最大增速﹣所有园区产值最小增速)×0.4+0.6]×1.5。 |
所有园区指五大工业园区。(下同) |
牵头部门:市统计局
配合部门:市工信委 |
3 |
2.税收收入总量及增速加分
(1)总量加分=[(某园区实现税收量﹣所有园区最小税收量)÷(所有园区最大税收量﹣所有园区最小税收量)×0.4+0.6]×1.5。
(2)增速加分=[(某园区税收增速﹣所有园区税收最小增速)÷(所有园区税收最大增速﹣所有园区税收最小增速)×0.4+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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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
1 |
3.项目开(竣)工加分
(1)项目开(竣)工累加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每超额完成1个加0.2分。该项最高加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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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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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重大项目加分
园区项目年度争取到列入自治区重大项目的每个加0.2分。该项最高加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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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
2 |
5.新入规模以上企业超额完成加分
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每超额完成1家加0.5分。该项最高加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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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 |
1 |
6.招商引资任务超额完成加分
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每超额完成1亿元加0.2分。该项最高加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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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投资促进局 |
1 |
7.基础设施投资超额完成加分
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每超额完成1000万元加0.1分。该项最高加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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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委 |
1 |
8.固定资产投资超额完成加分
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每超额完成1000万元加0.1分。该项最高加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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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
2 |
9.标准厂房建设超额完成加分
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每超额完成1000平方米加0.1分。该项最高加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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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委 |
2 |
10.土地收储超额完成加分
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每超额完成100亩加0.1分。该项最高加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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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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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园区企业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1个加0.3分、获得广西主席质量奖1个加0.25分、获得广西名牌产品、广西服务业品牌1个加0.2分;年内园区企业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每1项加0.2分,获立项或发布地方标准加0.2分,制定发布1个行业团体标准加0.1分;年内获批创建或通过考核/评估/确认标准化试点项目每1个加0.2分;园区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家加0.2分,新增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加0.2分。该项最高加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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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
市质监局
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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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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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2.表彰加分。获得国家及省部级表彰的每项加1分;获得区厅级表彰的每项加0.3分;获得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的每项加0.2分;承接自治区及市级重大活动和会议的每次加0.2分。该项最高加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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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市政府办
配合部门:工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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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完成年度承接自治区绩效考评指标任务且不被扣分的园区加1分,获超额加分相应加同等分。未完成承接自治区绩效考评和核验任务的扣1分。
(2)参与市直单位创新类获得自治区绩效考评加分的,与市直配合单位同等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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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绩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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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在工作中,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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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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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被通报批评或立案查处的每一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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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部门 |